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
荐机构”)作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疆天业”、
“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新疆天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300,000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36,226,037.84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3,773,962.16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57 号《验证
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
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
元,其余用于新疆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340.15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40,462.31 万元(包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和利息
收入),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462.31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余额为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 累计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一) 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
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
脂原料项目
(二)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合计 314,868.38 300,000.00 261,340.15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于 2024 年 9 月投
产但尚有部分尾款有待支付,同时结合当前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
原料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
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预计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 2026 年 6 月;“天
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
晚于 2026 年 6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
视、关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6 月底到位,
公司持续推进厂房施工,设备生产、发货和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由
于公共卫生事件及区域管控措施,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受到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有所滞后。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投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投产日期
过,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 2025 年 6 月,
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临 2024-049 号《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利,下游配套乙醇脱水制乙烯,进而生产聚氯乙烯,标志着国内氯碱化工行业乙
烯来源路径继续丰富。公司另一募投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
料项目已完成装置主体工程建设,但目前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打通全流程,
尚未投产,公司结合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
研判,为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该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目标,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决定将“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 2026 年 6
月;此外,虽然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经于 2024
年 9 月投产,但由于尚有部分项目尾款待支付,公司结合项目付款进度、付款节
奏等,公司决定将其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及结项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志丹 蔡 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