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
核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关于制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
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公司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标
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孔令勇 彭卫东 黄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