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股份”、“公司”、“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
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积回购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029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尚有 70,000 股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的 70,0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分
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7,955,85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
股份总数为 237,885,857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8 元(含税),共计派发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为
份数为 237,885,857 股。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
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一)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前一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6 日)收盘价 13.35 元/股为参
考价,根据实际分派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3.35-0.058)÷(1+0)=13.292 元/股。
(二)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37,885,857×0.058)÷237,955,857≈0.058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派发每股现金
红利)÷(1+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13.35-0.058)÷(1+0)=13.292 元/股。
(三)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
格=|13.292-13.292|÷13.292≈0.00%
综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且本
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常青股份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