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 金证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7 0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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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一)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0,007,52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回购最高价格 10.3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59 元/股,
回购均价 9.9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9,977,357.8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
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公司于
告》(公告编号:2025-025),自披露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
出售均价为 15.09 元/股,出售总金额为 75,447,027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三)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
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将 2022 年剩余已回购
股份用途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 2022 年已回购股份中尚未出售的 5,007,526
股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 946,275,005 股减少至 941,267,479 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 946,275,005 元减少至 941,267,47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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