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欧陆通 证券代码:300870
债券简称:欧陆通 债券代码:123241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重要声明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欧陆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欧陆通
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
相关规定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
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
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章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修订稿)于 2023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 号)同意注册批
复。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452.65 万元,期限 6 年。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欧通转债”,债券代码:123241)。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452.65 万元,发行数量为 6,445,265 张。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30
年 7 月 4 日。
(六)票面利率
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
第六年 2.00%。
(七)起息日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九)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1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日止,即 2025 年 1 月 11 日至 2030 年 7 月 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4.8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
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
股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二)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
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三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452.65 万元
(含 64,452.6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
(万元) 金(万元) 集资金(万元)
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
源建设项目(注1)
欧陆通新总部及研发实
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 65,339.16 64,452.65 63,241.99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
名称的议案》,项目名称由“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数据中心电源
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 2:由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63,241.99 万元低于《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64,452.65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4 年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如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
决。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实
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十六)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七)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资信进
行了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次发
行的公司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
协议》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国金证券对公
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国金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
包括:
一、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具定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利益冲突情况说明
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等利益冲突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Honor Electronic Co., Ltd.
注册资本 10,175.2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合球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大道 175 号南航明珠花园 1
住所
栋 19 号(一照多址企业)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欧陆通
股票代码 3008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9162804
邮政编码 518000
电话号码 0755-81453432
传真号码 0755-8145311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onor-cn.com
电子信箱 Ir1@honor-cn.com
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生
产、销售:各类高频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稳压电源、低压电
源、电源控制器、充电器、变压器、逆变器、冗余电源、变频
器、整流模块、传感器、发射器、转换器及带有集成电路的电路
板、半导体器件及其他电子元器件;研发、销售:电子数码产品
经营范围
及配件、移动电源、计算机及其周边产品、蓝牙产品、家电音响
产品及配件;数据传输软件、BMS 电源管理系统、自动化控制
系统、通信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
成果;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电源领域,主要从事开关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作
为快速发展的开关电源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靠、高效、智能的开关电源产
品。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源适配器、数据中心电源和其他电源等,公司产品
广泛应用于办公电子、网络通信、安防监控、智能家居、新型消费电子设备、数
据中心、动力电池设备、纯电交通工具、化成分容设备等众多领域。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长动能依然不足。在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背景下,公司始终坚定信心,深耕开关
电源行业,围绕发展战略目标,不断夯实传统优势业务,同时积极把握技术创新
和市场需求变化带来的机遇,紧抓产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技术
和产品力优势发力快速增长业务,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收入增长进一步提速、盈利能力稳步向好,整体保持稳健和高质量发展的态势。
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98 亿元,同比增长 32.32%,营业
收入规模突破历史新高。主要系数据中心电源业务营收实现高速增长,其中高功
率服务器电源收入增长显著;此外电动工具充电器业务重返常态化增长轨道,营
收明显回升。下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1.98 亿元,同比增长 39.60%,环比增长 37.46%,
三大业务营收均实现同比增长,经营状况不断优化,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21.36%,同比增加 1.64 个百分点;下
半年毛利率为 21.66%,同比增加 1.68 个百分点,环比增加 0.71 个百分点。公司
通过积极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提升高价值量及高毛利率产品的出货占比,积极
推动降本增效等措施,推动毛利率提升。
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费用额为 4.43 亿元,同比下降 4.14%;费用率为
销售费用率 2.32%,同比微减 0.18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提升。管理费
用为 1.56 亿元,同比增长 2.67%;管理费用率 4.11%,同比减少 1.19 个百分点,
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减少。研发费用为 2.13 亿元,同比下降 7.64%;研发费用率
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继续保持围绕主营业务各产品领域的研发投入,为业务长
期稳健发展提供动力。财务费用为-1,391.58 万元,主要系美元汇率走高,汇兑实
现收益。
EBITDA 方面,报告期内公司 EBITDA 为 4.78 亿元,同比增长 31.68%,主
要系净利润实现增长。
净利润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2.68 亿元,同比增长 36.92%,
净利率为 7.06%,同比增加 0.24 个百分点,主要系营收规模增长,盈利能力逐步
修复。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2.56 亿元,同比增长 272.97%,主要系 2023 年
公司剥离子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属于非经营性损益,因此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
上年度增幅较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32,220.89
负债总额 315,20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7,066.09
营业收入 379,75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9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06.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672.34
数据来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0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6.81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1,29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82,203,175.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
202034586 号”《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 号)同
意注册,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45,265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4,526,5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 12,106,634.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419,865.56 元。
截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44559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822,747,637.5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3,290,710.76 元,其中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和手续费的净额为 26,948,523.98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49,089,824.37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822,747,637.59
其中: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59,120,226.17
项目 金额(元)
东莞欧陆通信息设备制造中心项目 253,924,482.03
赣州电源适配器产线技改项目 34,491,944.7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743,880.2
补充流动资金 99,998,600.00
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48,240,054.81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00.00
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项目(含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48,003,900.00
支付部分购买房产价款 100,000,000.00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224,549.63
减:银行手续费 12,683.2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6,961,207.24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90,710.76
注: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4,800.39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 4,631.26
万元,剩余 169.13 万元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 41,874,236.5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92,942,722.87 元,其中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和手续费的净额为 2,397,093.89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632,419,865.56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1,874,236.58
其中:欧陆通新总部及研发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41,874,236.58
补充流动资金 0.00
年产数据中心电源145万台项目 0.00
减:银行手续费 587.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397,681.56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349,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3,942,722.87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额如下:
存储余额(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账户已注销) 76667388636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南中路支行(账户 791300788013000010
已注销) 65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已注销) 17520228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888198 51,581,532.8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账户已注销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已注
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河支行 777074102344 1,709,177.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支行(账户已注销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已注销) 41900047235 -
合计 53,290,710.76
放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存储余额(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602042 100,692,377.69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86011110000287535 789,058.2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2200723432 88,881,685.87
招商银行深圳建安支行 755903205010088 53,280,136.21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000899888886 299,464.8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642589 0.00
合计 243,942,722.87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的情况
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银行名称 账号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深圳
宝安支行
宁波银行深圳
分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深圳
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
建安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 1.55%、1.84%
分行营业部 、1.94%
合计 34,900.00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欧陆通数据
中心电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欧陆通变更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苏州云电;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29 号”变更为“苏州市
吴江区江陵街道厍浜路 16 号”;项目名称由“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
变更为“年产数据中心电源 145 万台”(具体项目名称以后续实际备案为准)。上
述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基地布局,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运作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债无担保,发行人未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
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受托管理人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不按约定执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
三、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7 月 5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次债券尚未到第
一个付息日。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4】第 Z【824】号 01),评级结果为:欧陆通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6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国金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规定:
“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
项,或者存在对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后果。重大事项包括: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体评级发生变化;
(三)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五)发行人名称变更;
(六)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七)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公司债券违约;
(九)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十)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十一)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
(十二)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三)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
(十五)出现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负面市场传闻;
(十六)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七)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
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八)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十九)本次可转债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二十)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二)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
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
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1,200,000 股 剔 除 公 司 目 前 回 购 专 户 的 股 份 余 额
共 99,544,7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7 元(含税)向
全体股东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0,560,222.9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99,544,700 股×3.07 元÷10 股=30,560,222.90 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0,560,222.90 元/101,200,000
股=0.3019784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欧通转
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欧
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44.86-0.3019784≈44.56 元/股。
“欧通转债”转股价格由 44.86 元/股调整为 44.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