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5-025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40,0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08 元/股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
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金燕华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四)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 五 ) 2024 年 2 月 7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
(六)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以 2024 年 2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8.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爱丽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
公司 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
工作完成后,公司未将预留份额进行授予,本激励计划合计向符
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8.00 万股。
(八)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九)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十)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00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爱丽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
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解除限售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授予价格低于股票
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
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缩股比例(即 1 股
爱丽家居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
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5)增发
公司在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事宜,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5.36-0.1-0.18=5.08 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 5.08 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解除限售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爱丽家居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配股
Q=Q0×P1×(1+n)/( 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
收盘价;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
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数量不作
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不进行调整,
回购数量为 40,000 股。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减少 40,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40,000 股。股本变动如
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0,000 -40,000 2,27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270,000 0 242,270,000
总计 244,580,000 -40,000 244,54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爱
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 4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操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相关事项,符合《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
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及回购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
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