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之远”)、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一米投资”)、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智航投资”)(上述三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3.9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836,031股。
? 公司控股股东行之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智航投资、公司员
工持股平台一米投资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行之远、智航投资、一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行之远、智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来建良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由41.83%减少至38.1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转让方一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8.98%减少至 7.23%,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
触及 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行之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来建良控制的企业,智航投资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来建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行之远、智航投资
与来建良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一米投资非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艳秋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询价转让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
让方转让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行之远、智航投资与来建良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持股数量 拟转让数量 实际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 (股) 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比例
合计 44,640,430 43.68% 3,836,031 3,836,031 3.75% 39.93%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行之远、智航投资
前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82,400,000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2 股 , 转 增
一致行动人来建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无变动。
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
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309,71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
增加至 102,189,714 股。行之远、智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来建良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从 41.83%减少至 40.48%。
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行之远、智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来建
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 40.48%减少至 38.18%。
综上,行之远、智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来建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行之远基本信息 名称 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 857 号
悦江商业中心 16010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智航投资基本信息 名称 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 3900
号 3 层 310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来建良基本信息 名称 来建良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 92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8 月 1 日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行之远 其他 2023 年 4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4,776,986 -
其他 2023 年 8 月 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94%
询价转让 2025 年 6 月 25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043,794 2.00%
合计 - - -2,733,192 2.94%
智航投资 其他 2023 年 4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183,593 -
其他 2023 年 8 月 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23%
询价转让 2025 年 6 月 25 日 人民币普通股 306,077 0.30%
合计 - - -877,516 0.53%
来建良 其他 2023 年 4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933,334 -
其他 2023 年 8 月 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18%
询价转让 2025 年 6 月 25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
合计 - - -933,334 0.18%
注 1:2023 年 4 月 24 日,因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行之远、智航投资和来建良合计
持股比例不变;2023 年 8 月 1 日,因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
本增加,行之远、智航投资和来建良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1.35%。
注 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动情况
股东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份性质
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行之 合计持有股份 23,884,931 28.99% 26,618,123 26.05%
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26,618,123 26.05%
智航 合计持有股份 5,917,968 7.18% 6,795,484 6.65%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6,795,484 6.65%
来建 合计持有股份 4,666,669 5.66% 5,600,003 5.48%
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600,003 5.48%
合计持有股份 34,469,568 41.83% 39,013,610 38.1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39,013,610 38.18%
(二) 一米投资
前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82,400,000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2 股 , 转 增
例无变动。
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
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309,71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
增加至 102,189,714 股。一米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 8.98%减少至 8.69%。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一米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 8.69%减少至 7.23%。
综上,一米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8.98%减少至 7.23% ,持有公司权益
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名称 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 3900 号 3 层
一米投资基本信息 住所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其他 2023 年 4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479,492 -
其他 2023 年 8 月 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29%
一米投资
询价转让 2025 年 6 月 25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486,160 1.45%
合计 - - 6,668 1.75%
注 1:2023 年 4 月 24 日,因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一米投资持股比例不变;2023 年
比例被动减少 0.29%。
注 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97,460 8.98% 7,390,792 7.23%
一米投资 其中:无限售
- - 7,390,792 7.23%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7,397,460 8.98% 7,390,792 7.23%
合计 其中:无限售
- - 7,390,792 7.23%
条件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限售期
量(股) 本比例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19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10 家机构
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77 家、证券公司 50 家、保险机构 17 家、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45 家、私募基金 217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6 月 20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14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
加认购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16:00 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
报价表》合计 3 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
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5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3.90元/股,
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83.6031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
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