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419 号)
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48,884,872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16.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674,555,941.76 元,扣
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39,981,864.58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5,634,574,077.18 元。
募 集 资 金 5,674,555,941.76 元 扣 除 相 关 剩 余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年 2 月 22 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
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
额为人民币 5,638,969,251.5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
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
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洪
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安井”)、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井工业”)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
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
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
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立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
公司 35050161000700008154 存续
行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广东安井 18850000000088887 存续
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 山东安井 413081947614 本次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河南安井 37690188000140572 存续
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泰州安井 13150101040028718 已销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状态
(注 1)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 辽宁安井 351008010013000463423 存续
已销户
福建海峡银行 四川安井 100079122870010001
(注 1)
平安银行福州分行 泰州安井 15215899999911 存续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公司 8111301012500718029 存续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无锡营销 634324500 本次注销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 洪湖安井 351008010013000657547 本次注销
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 安井工业 410485862041 存续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 四川安井 351008010013000913317 存续
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 四川安井 1402070119601150844 存续
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 泰州安井 1402070119601155877 存续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银
行账号:10007912287001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
号:13150101040028718)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新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 2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次注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主要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节余 占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投项目
(元) 资额比例(%)
山东安井年产 20 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 206,824.70 0.0342%
洪湖安井年产 10 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 0.48 0.0000%
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095.75 0.0020%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
下,始终坚持谨慎、节约原则,加强费用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
建设成本和实际支出。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及存放,获得
了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福州市
分行(413081947614)、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634324500)、交通银行福建
省分行(351008010013000657547)专户余额合计为 212,920.93 元(含利息),
已全部转入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0485862041)用于“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
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