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
本为92,622,3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24,460元(含税)。利润分配预
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
额。
整原则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622,3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持有股份的
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先生近亲属、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68.99元/股。
划(草案)》的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光庭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
咨询联系人:潘自进
咨询电话:027-59906736
咨询E-mail:pan.zijin@kotei.com.cn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