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6 0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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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5-02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或“公司”)
拟受托管理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持有
的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所”或“标的公司”)100%的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双方约定,委托管理费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业务协同、发挥各方优势,加强渠道与业务布局,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兰州石油机械
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所”或“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委托公
司管理。本次受托管理资产事项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未导致主营
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88 年 5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80343
   注册资本:2,6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
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
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
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办展览展示
活动;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3,371,564.88 万元;净资
产 10,599,273.23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1,097,810.38 万元;净利润 599,038.57
万元。
   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及类别
   名称: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类别: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名称: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43800118X8
   成立时间:2000-04-10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 349 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勋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
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
程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居民日
常生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256.85 万元;净资产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签订托管协议事宜缺乏类似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缺乏可比的独立第三
方市场价格,根据公司拟投入的资源,以及结合本次托管实际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托管事项
  国机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兰石所日常经营活动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由公司履
行对兰石所党建、生产经营等具体方面的管理职责。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三年,自双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之日起开始计算。托管期限届满,
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延长协议所述的托管期限。
  (三)托管费用
  国机集团按每年 10 万元的价格向公司支付托管费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托管理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国机集
团将兰石所日常经营管理权委托公司管理,其他包括表决权在内的全部股东权利仍
属于国机集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仅对兰石所进行日常经
营管理并收取托管费,不享有对兰石所的经营收益权,也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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