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鹏控股
股票代码:003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Ip Siu Wai Eva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二座 361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 座 36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
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SG Holdco B 指 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上海喆德 指 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HSG Holdco B、上海喆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注册地
Cayman Islands
注册资本 1,000美元
通讯地址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注册证明书编号 CT-318363
企业类型 开曼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私募投资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
名或者名称
商业登记证届满日期 N/A
成立日期 2017年1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出资额 34507.4205万元人民币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K31743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歌斐荣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歌斐鹏礼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歌斐鸿本投资中心(有限合
名或者名称 伙);上海歌斐钥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日出丰崇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燕;胡宏;北京红杉铭
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期限 2015年10月27日至2035年10月26日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27日
HSG Holdco B、上海喆德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由于:
(1)上海喆德的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其委托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海喆德
的 管 理 人 ; HSG Holdco B 的 股 东 为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 ,
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I, L.P.的普通合伙人为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设的投资决
策委员会成员与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Management I, L.P.指定的管理人
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合;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
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特定情形之一的,
如无相反证据,为一致行动人;
(3)根据前述规则,HSG Holdco B、上海喆德认为二者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重合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因此,HSG Holdco B、上海喆德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保证减持和信息披
露合规,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决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合并计算二者在东鹏控
股持有的股份,并在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 长期居 有无境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义务人 住地 居留权
Ip
HSG Siu 中国 中国香
女 无 K182323(A) 主要负责人
Holdco B Wai 香港 港
Eva
信息披露 长期居 有无境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义务人 住地 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喆德 周逵 男 中国 中国 无 420106*****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HSG Holdco B、上海喆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持有、
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导致持股比例
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披露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37,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
据减持计划合计减持11,377,100股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公司2023年2月8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年2月8日公司总股本1,173,000,000股为基准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数量(如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本次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94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
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广
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9),于2023年11月25日发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于2025年6月6日发
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799,943股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减持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 持股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减持期间 比例 持股总数
名称 (股) (元) 方式 比例
(股) (%) (%) (股)
(%)
月 14 日- 集中
HSG
月 23 日
Holdc 46,336,540 3.9503 1.5173 28,149,483.00 2.4330
oB
月 15 日- 大宗
月5日
月 14 日- 集中
上海 月 23 日
喆德 2023 年 2
月 15 日- 大宗
月5日
合计 93,648,953 7.9837 / 35,799,943 292,248,587 2.9837 / 57,849,010.00 5.0000
注:
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156,981,158股为基准计算,
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如按相关日期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准计
算:HSG Holdco B、上海喆德“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分别为4.0050%、4.0893%,合计持股
比例为8.0943%;HSG Holdco B、上海喆德“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分别为2.5064%、2.6444%,
合计持股比例为5.1508%。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57,849,010股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35
元/股-5.81元/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元/股) 股票种类
HSG Holdco B 日-2025 年 6 月 份、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2,947,560.00 5.35-5.38
上海喆德 日-2025 年 6 份、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2,852,440.00 5.35-5.38
月 23 日 通股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
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 Ip Siu Wai Eva
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公司 开发区陶瓷工业城内
股票简称 东鹏控股 股票代码 003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HSG Growth I Holdco 信息披露义务人 1.HSG Holdco B:PO Box
名称 B, Ltd. 注册地址 309, Ugland House,
(有限合伙)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HSG Holdco B、上海喆
化 □ 德未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为保证减持和信息
披露合规,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决定遵循谨
慎性原则,合并计算二
者在东鹏控股持有的股
份,并在减持及权益变
动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
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持有 93,648,953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7.9837%(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按截至 2023 年 2 月 8 日公
上市公司已发行 司总股本 1,173,000,000 股为基准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减持 35,799,943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减持 2.9837 % (按“变动
合计股份数量及 后持股比例”减“披露前持股比例”计算)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持有 57,849,01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HSG Holdco B、上海喆德合计持有 5.0000%(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 1,156,981,158 股为基准计算,未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3 年 2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股份,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否√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 Ip Siu Wai Eva
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