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4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原先
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
后的380,117,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
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需要对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3.92元/股-0.06元/股)=3.86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就上述调整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4-8918658
传真电话:0534-212605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