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袁剑敏先生、华聚(泰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航(泰州)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聚(泰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聚企业”)、华航(泰
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航企业”)计划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关于减持华盛昌股份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聚企业、华航企业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减持后,
袁剑敏先生、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484,720 股,持股比例
为 60.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出具的《关于减持华盛昌股份触及
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袁剑敏先生、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113,484,720 股减少至
本的 60.15%)下降至 58.9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
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袁剑敏先生、华聚企业、华航企业持有股
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华聚(泰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兴业标房 A 幢 401
住所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华航(泰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兴业标房 A 幢 401
住所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袁剑敏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在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988,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变动过程 1.05%,本次权益变动后,袁剑敏先生、华聚企
业、华航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496,31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95%。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华盛昌 股票代码 00298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等)
A股 1,988,405 1.05
合 计 1,988,405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袁剑敏 25,200,000 13.32 25,200,000 13.32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华聚企业 7,155,000 3.78 6,046,341 3.2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华航企业 5,529,720 2.92 4,649,974 2.46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上述合计 37,884,720 20.03 35,896,315 18.98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 113,484,72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188,663,160 股)的 60.1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合计持股 111,496,315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188,663,160 股)的 59.10%。
是 ? 否□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聚企
业、华航企业拟合计减持 2,695,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的 1.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行已作出的承诺、 的 2.00%)。如果因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意向、计划 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
整。
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
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华聚企业、华航企
业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注:1、股东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变更公司名称为华聚(泰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航(泰州)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