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日)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股 占授予权
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期权数 益总
本总额的比
量(万份) 数的比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副董事长、核心
吴东 中国 10.00 1.82% 0.05%
技术人员
吴俊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50.00 9.09% 0.27%
朱昌霖 董事 中国 50.00 9.09% 0.27%
何锐 董事 中国 10.00 1.82% 0.05%
董事、核心技术
陈水利 中国 10.00 1.82% 0.05%
人员
沈彤 副总经理 中国 15.00 2.73% 0.08%
赵丹 董事会秘书 中国 10.00 1.82% 0.05%
孙龙川 财务总监 中国 10.00 1.82% 0.05%
李仁杰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5.00 0.91% 0.03%
卢天发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5.00 0.91% 0.03%
小计 175.00 31.82% 0.94%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6 人) 276.00 50.18% 1.49%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451.00 82.00% 2.43%
预留 99.00 18.00% 0.53%
合计 550.00 100.00% 2.97%
注:
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司核心关键岗位,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将前述员工纳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
助于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公司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所致。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