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5-024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 号)刊登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总股本 2,355,500,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043 元(含
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28,653.66 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
实施时,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每股分红以实际派发为准。
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本 次 实 施 的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38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8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我爱我家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琳、项恺迪
咨询电话:010-53918088
传真电话:010-5391808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