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烟
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编制。民生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
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民生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民生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核准/注册文件及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经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艾迪精密”)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发行人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烟台艾迪
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96
号)核准,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10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2123 号文同意,发行人发行的 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艾迪转债”,债券代码“11364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 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
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1,598.6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401.31 万元。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 事 务 所 ( 特殊 普 通 合 伙 ) 审验 ,并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出具 了 天 职业 字
20222599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主体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简称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为“艾迪转债”。
(三)债券代码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44”。
(四)债券类型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
本 次发 行的可 转 债募 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发行数量 为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七)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8
年 4 月 14 日。
(八)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 指年利息额,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本次
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十)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21 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4 月 14
日)止。
(十一)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3.96 元/股,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前一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发行人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发
行人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
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发行人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的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发行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发行人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使发行人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发行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可转债余额,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以
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发行人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四)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
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发行人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可转债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
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发行人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发行
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
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发行人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发行人将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
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十五)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当发行人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发行人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发行人在可转
债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
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发行人。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发行人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
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发行人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
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十六)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发行人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
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发行人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发
行人将于申购起始日(2022 年 4 月 15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
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十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4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18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
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
售 0.001188 手可转债。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0.00 亿元(含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发行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发行人以自筹资金解决。
自审议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如发行人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二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聘请民生证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三、债券评级情况
发行人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结果,评定发行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证鹏元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
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民生证券作为艾迪精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
照《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
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民生证券
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
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民生证券采取的核
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ntai Eddie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迪精密
股票代码:603638
可转债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可转债债券简称:艾迪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13644
法定代表人:宋飞
董事会秘书:李娇云
成立时间:2003 年 8 月 6 日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 189 号
邮政编码:2640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52684994W
电话号码:0535-6392630
传真号码:0535-6934339
公司网址:http://www.cceddie.com
电子邮箱:securities@cceddie.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液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
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
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新材料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
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轴承、齿轮和传
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品牌价值持续彰显,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 亿元;发行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占比达
到 5.02%,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蹄疾步稳,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
兴产业培育壮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72,486.02 223,539.67
营业成本 192,116.78 155,006.75
毛利率 29.49% 30.66%
营业利润 40,368.81 32,978.19
利润总额 40,314.51 32,997.55
净利润 34,371.57 27,864.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13.47 27,864.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390.09 25,352.26
综合收益总额 34,444.88 27,864.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486.79 27,864.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91 -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3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66 1.98
速动比率(倍) 1.14 1.3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66% 43.6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48.12% 43.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10 3.97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3 3.17
存货周转率(次/年) 1.76 1.68
研发投入占营收收入的比例 5.02% 5.0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9 0.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8 -0.08
利息保障倍数 9.70 7.86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6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人民币 100,000 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承销及保荐
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合计
人民币 1,598.6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401.31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22599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布局、提高产品的技术实力和在高端液压件市场的品牌影响力等实际需求,调减
“闭式系统高压柱塞泵和马达建设项目”和“工程机械用电控多路阀建设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在泰国新建年产液压破碎锤 1.6 万台、多元化属具
将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从而达到优化
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变更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达到预定可使 拟投入募集 达到预定可使 备注
资金总额 用状态的日期 资金总额 用状态的日期
原募集资金投
闭式系统高压柱
资项目,已延
塞泵和马达建设 53,471.46 2024 年 4 月 28,498.96 2026 年 12 月
期且变更部分
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
原募集资金投
工程机械用电控 资项目,已延
多路阀建设项目 期且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22,432.85 不适用 22,432.85 / /
在泰国新建年产
液压破碎锤 1.6
本次变更新增
万台、多元化属
/ / 24,972.50 2026 年 8 月 募集资金投资
具 3.6 万台和高
项目
端液压件 0.8 万
台套项目
本次变更新增
艾崎精密高端液
/ / 15,300.00 2026 年 8 月 募集资金投资
压件项目
项目
合计 98,401.31 98,401.31
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2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27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0.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72.54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更项目,含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部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效益
(如有) (4)=(2)/(1) 化
(3)=(2)-(1)
是 55,070.15 28,498.96 28,498.96 1,164.60 6,069.15 -22,429.81 21.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和马达建设项目 月
是 22,497.00 7,197.00 7,197.00 303.24 714.22 -6,482.78 9.9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阀建设项目 月
破碎锤 1.6 万台、多元
- 24,972.50 24,972.50 4,656.32 4,656.32 -20,316.18 18.65 2026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属具 3.6 万台和高端
液压件 0.8 万台套项目
- 15,300.00 15,300.00 - - -15,300.00 - 2026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100,000.00 98,401.31 98,401.31 6,124.16 33,872.54 -64,528.77
受经济大环境整体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市场低迷,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集 展缓慢。同时,随着机械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艾迪精密在项目实际建设中采取了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对辅助设备进行技术改
资金投资项目) 进、加强整体协同等措施,预计项目投入成本有所降低。因此,艾迪精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整体规划的需要,调减
“闭式系统高压柱塞泵和马达建设项目”和“工程机械用电控多路阀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并将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从而达到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艾迪精密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552,933.93 元。
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9567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同意艾迪精密(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艾迪精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案》,同意艾迪精密(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艾迪精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资相关产品情况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案》,同意艾迪精密(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艾迪精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无
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艾迪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因发行人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以及拟修订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烟台艾迪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
规则》),民生证券作为“艾迪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
告《关于召开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艾迪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二、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因发行人上述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适用《募集
说明书》中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根据《管
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及修订后的《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董事会作为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告《关于召开“艾迪转债”
迪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持有人会
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发行人可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 0.30%(含税),
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3 元人民币(含税)
间的利息。本次支付为发行人可转债第二年利息,票面利率为 0.50%(含税),
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5 元人民币(含税)。
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发行人可转债第三年付息,票面利率为 1.00%(含税),
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 2021 年 11 月出具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503】号
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 2022 年 6 月出具的《2022 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381】
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
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 2023 年 6 月出具的《2022 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451】
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
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 2024 年 6 月出具的《2022 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71】
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
债”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 2025 年 6 月出具的《2022 年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315】
号 01),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艾迪转
债”信用等级为 AA-。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民生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规定:
“3.5 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法律、
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提出有效且切实
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具
体包括: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法履行职责;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
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告无效;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
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
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
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
情况;
(七)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八)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
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九)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事项。
甲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应当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可转债本息
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
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转股价格调整”;
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体情况参见“第四节/二、/(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培栋,以及独立董事陈正利、唐云、吴任东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冯晓华离任;
第五届董事会新选举非独立董事付晓东,以及独立董事李宏宝、冷敏娟、姜继海。
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变动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受托管理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艾迪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96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23.58 元/
股。“艾迪转债”自发行以来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3.84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自 2022 年 6 月 8 日起生效。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艾迪精密总股本 840,166,25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3.7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20 元 ( 含 税 )。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艾 迪 精 密 总 股 本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9,999,926.28 元(含税)。发行人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为 23.6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第三季度末,艾迪精密总
股 本 838,335,087 股 , 扣 减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股 份 7,247,217 股 后 的 股 份 数 为
行人根据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
“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3.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247,217 股股票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艾迪精密总股本从 838,335,425 股变更为 831,088,208
股。发行人根据回购股份实际注销情况以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
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3.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生
效。
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艾迪精密总股本 831,088,29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41,554,414.60 元(含税)。发行人根据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
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出的“艾迪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3.5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
三、转股情况
“艾迪转债”转股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8 年 4 月 14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51,000 元“艾迪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或回售,其
中累计转股金额为 49,000 元,累计回售金额为 2,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963 股,占“艾迪转债”转股前发行人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 0.000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或回售的可转债金
额为 999,949,00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99.994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之盖章页)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