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名、
独立董事 3 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相关人员届满离任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于子洲先生、董晓红先生、史永兵先生、郝斌先生、林清先
生、华萍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徐高 彦女士、杨伟才先生、梁莲花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徐高 彦女士、杨伟
才先生、梁莲花女士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
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巧灵先生、吴达
明先生、徐峰先生、毕继辉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巧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30,116
股;吴达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000 股;徐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731 股;
毕继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600 股;郝巧灵先生、吴达明先生、徐峰先生、毕
继辉先生在其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梁永进先生、何权中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永进先生、何权中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