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3 20: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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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06月23日(星期一)14:00在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6月23日9:15起至2025年06月23日15:00
止。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387,032,51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6,868,03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5,073,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90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700%;反对 1,8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295%;弃权 8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黄国芳律师、苗丽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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