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3 17:21: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
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6.75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式回购公司股份 106,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7,000,000 股的 0.12%,最高成
交价为 4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88 元/股,成交金额为 4,994,58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7,000,000 股的 0.49%,最高
成交价为 4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
购 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
金额 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 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426,2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9%,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本次回购的股
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0,765,018       69.8448    61,191,218   70.33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34,982       30.1552    25,808,782   29.6653
三、总股本            87,000,000       100.0000   87,000,000   100.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数据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
权利。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
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崇德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