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的公司债券。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一般公司债券注册。发行阶段的具体品种,根据
募集资金用途及专项品种发行政策等情况确定发行一般公司债券或绿色公司债券
(含碳中和债)及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二)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期)进行注册。发行阶
段,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选择发行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
的混合品种。
(三)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注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发行阶段的
每期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可以选择一次性
完成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形式,发行阶段通过市场化簿记建
档的方式,在询价区间内确定具体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具体的票面利率询价区
间,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情况及簿记建档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阶段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
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六)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注册阶段不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发行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市场询价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是否设置相关条款。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
同意本次公司债券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的方案为准。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处理的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制
定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
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
安排、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
集资金用途、投资者保护条款、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制定有关本次债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内部规章制度。
(三)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五)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六)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