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 2025-024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与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其出租房
屋,合同金额合计为 1,478.58 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郭珉、王磊、幸建华、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接受劳务、
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承租房屋设备等类交易,累计交易金额 1,732.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22%;公司向天津医药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合同金额合计 3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004%。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充分利用现有仓库资源,公司拟与津
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
将公司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腾达道 5 号房屋(使用面积:24,112.59
平方米)出租给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用于仓储使用,合同期限自
为期三年,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9%。
太平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医药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与太平公司形成关联关
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医药集团作为本公司关联方,相关关联董事郭珉、王磊、幸建华、
毛蔚雯回避表决此议案。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
均同意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00585241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薛超
成立日期:1994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0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
医疗设备租赁;药用辅料销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中药饮片代
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售;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
危险货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
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
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纸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化
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修理;会议
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
;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及
办公设备维修;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眼镜销售(不
含隐形眼镜);食用农产品零售;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第一类医疗设备
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装卸搬运;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6.65%股权,公司持有其 43.35%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669,519.83 679,502.89
总负债 570,764.17 581,607.38
资产净额 98,755.66 97,895.51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6,381.24 190,791.42
净利润 -737.61 -860.1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腾达道 5 号房屋,本次交
易类别为出租房产。
(二)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是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的仓库租赁
定价标准,由公司与太平公司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
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
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房屋”或“租赁物”)
。房屋使用面积为:24,112.59 平方米,
乙方租赁房屋之用途:仓储 。
原因而发生变更。
付,每一年为一期,每期租金含税金额为 4,928,600 元,不含税金额
为 4,521,651.38 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年
租金。
期租金且经甲方确认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方可向乙方交付房屋。
解除或被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15 日内腾退房屋
并将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还应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截至退还房屋之日的
对甲方的所有欠付款项一并支付给甲方,对于屋内的装修装饰部分,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有权单方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任一种,乙
方应予无条件配合执行:(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免费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
甲方自行恢复房屋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全部费
用。
乙方逾期返还租赁物的,除应自应返还之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按租
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有使用费外,还应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对租赁物拥有合法的出租资格和权利,承
诺不会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否则因此给乙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
利。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租赁区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于乙方
单方责任,造成承租区域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按照市价赔偿。
对于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
转租、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已支付的未到期的租金不再退还,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1 个月
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战争、动乱以及因国家政策需要对租赁房屋
进行征收或拆除改造等),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可提前终
止,因前述情形导致的对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前述
情形导致合同提前终止而对双方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房
屋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日期(计算至乙方实际腾退房屋并交付甲方之
日)计算,但在上述情形发生前,一方对对方的违约责任不得因此而
免除。
性规定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甲方和乙方任何一
方对于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
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
常,具备履约能力。房屋租赁合同已就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
任等作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严格
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充分利
用现有仓库资源,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过了“公司与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
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郭珉、王磊、幸建华、毛蔚雯回避表决此项议
案。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全
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3 名独立董
事,就“公司与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
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项,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接
受劳务、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承租房屋设备等类交易,累计交易金
额 1,732.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22%;公司
向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 1.91%;公司与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天津医药
,合同金额合计 30
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004%。
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