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002550.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一致行动人:王耀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常州千红生化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
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轲
千红制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王耀方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指
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王轲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千红制药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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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王轲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轲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83********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方式 0519-85156003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与所任
序 任职单位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职务 起止日期 职单位存在
号 名称
产权关系
许可项目:药
品生产;药品
委托生产;药
品批发;药品
零售;药品进
出口(依法须
常州千红 经批准的项
生化制药 江苏省 目,经相关部 董事、总 2014 年 9
股份有限 常州市 门批准后方可 经理 月至今
公司 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
项目: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
代理;医用包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装材料制造;
初级农产品收
购;技术服
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
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实业投资;项
目投资;受托
管理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从
事投资管理及
相关咨询服务
常州千红 业务;资产管
江苏省 2015 年 5
常州市 月至今
责任公司 保险类);贸易
代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
动)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王耀方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耀方
曾用名 王耀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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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3204021953********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方式 0519-85156003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留权
(四)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与所任
序 任职单位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职务 起止日期 职单位存在
号 名称
产权关系
许可项目:药
品生产;药品
委托生产;药
品批发;药品
零售;药品进
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
常州千红 果为准)。一般
生化制药 江苏省 项目:技术进 2003 年 4
股份有限 常州市 出口;进出口 月至今
公司 代理;医用包
装材料制造;
初级农产品收
购;技术服
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
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非居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实业投资;项
目投资;受托
管理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从
事投资管理及
相关咨询服务
常州千红 业务;资产管
江苏省 2015 年 5
常州市 月至今
责任公司 保险类);贸易
代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
动)
(五)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王耀方先生与王轲先生为父子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合计直接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号 持股比例
许可项目:药品生
产;药品委托生产;
药品批发;药品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 售;药品进出口(依
股份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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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计直接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号 持股比例
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医用包装材料
制造;初级农产品收
购;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实业投资;项目投
资;受托管理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从事投
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
常州千红投资有限 务业务;资产管理
责任公司 (除金融、保险类);
贸易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也不存
在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两个或两个以
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持
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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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及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也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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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
进行的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
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计划根据市场情况,自《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继
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约 1,240 万股。届时,王轲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
据实际权益变动情况,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无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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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
司股票 960 万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3,409,60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5%;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先生及王耀方先生合计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24.91%。此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参与了千红制药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千红制药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在所持股票全部售出前放弃因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3,009,60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0%;其一致行动人王耀方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先生及王耀方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28,411,600 股股份,拥有的上市公司表
决权比例为 25.66%。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耀方先生;本次权
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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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 960 万股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 8.76 元,交
易对价为 84,096,000 元,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上述资金或者对价的支付或者交付方式
上述资金已由信息披露人王轲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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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明确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
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
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
重大重组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因其发展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修改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
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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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
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
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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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函》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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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净资产值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
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
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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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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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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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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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王 轲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王 耀 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王 轲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王 耀 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 常州市新北区云河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 路 518 号
股票简称 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 002550.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王轲 /
称 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生变化“□
是“□
√“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一致行动人王耀方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一致行动人王耀方
大股东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控制人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股东 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
√ 是“□“否“□
√
否对境内、境外其 否拥有境内、外两
回答 是”,请注 回答 是”,请注
他上市公司持股 5%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明公司家数 明公司家数
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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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318,811,6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4.91%
变动种类:A 股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9,600,000 股
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7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6 月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
(持续关联交易主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上市公
续关联交易
司获取的薪酬)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 是“□“否“□
√
业竞争 (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 是“□“否“□
√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
司股票 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是否存在“
《收购办法》第六条 是“□“否“□
√
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第五
是“□
√“否“□
十条要求的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
√
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
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决权)
填表说明: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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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王 轲
一致行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王 耀 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