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 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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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2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女士、股东刘绍宏先生与芜湖远大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远大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
远大创投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绍宏先生合计 7,920.00 万
股(其中刘志坚 4,000.00 万股、刘琪 3,200.00 万股、刘绍宏 720.00 万股)(具
体以实际转让额度为准),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刘志坚先生将其个人持有的剩余股份 120,415,980 股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2.66%)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对方行使(三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
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芜湖远大创投成为公司控股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芜湖市国资委。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
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134 号)。
关于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有
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5】202 号)。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芜湖
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芜湖远大创投通过“协议受让+表决权委托”方式,
取得公司控制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经各方签章且有权国资监管机构
批准、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后生效。至此,该协议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
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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