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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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等相关公
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
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9
  电话:010-51878413
  传真:010-51878417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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