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总股本 512,575,0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
(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251,500.9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
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致的。
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12,575,0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
咨询联系人:庞军、赵燕
咨询电话:021-54264260
传真电话:021-54264261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