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的;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
咨询联系人:王颖欣
咨询电话:0755-83481391
八、 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