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核查意见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进行了核查,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
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余 354 名激励
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定的期权授
予对象行权条件。同意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354 名期权授予对
象就其获授的 429,089 份股票期权进行批量行权,行权价格为 37.76 元/份。本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