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29,089 股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离职、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
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664 人调整为 621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900,440 份调整为 2,812,320 份。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54.00 元/股调整为 38.36 元/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812,320 份调整为 3,937,248 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 420,000 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
效。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38.36 元/股调整为 38.06 元/股。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
,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
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 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
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
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354 名,本次行权价格为 37.76 元/股,本次行权
数量 429,089 份。
(二)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在 2023 年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自预
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在 2024 年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
数量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离职、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
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664 人调整为 621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900,440 份调整为 2,812,320 份。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54.00 元/股调整为 38.36 元/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812,320 份调整为 3,937,248 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 420,000 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
效。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38.36 元/股调整为 38.06 元/股。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 2023 年授
予,则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在 2024 年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项行权条件。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不适当人选;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的;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第 6820 号),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合并报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表的营业收入为 244,837.810467 万元,
较 2022 年同比增长 35.63%,满足营业
司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1 亿元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已达到目标,满足行权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评级 A,行权比例
“A”,满足本项可行权比例为 100%的
行权条件;22 名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
比例 80%;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评级 C,
核结果为“B”,满足本项可行权比例为
行权比例 50%;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评级
D,行权比例 0%;
效考核结果为“C”,满足本项可行权比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 例为 50%的行权条件。
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综上所述,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54 名,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19.82%,
共计 429,089 份,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计算)约为 0.34%。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
计划,同时,部分员工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 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持
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个人
绩效、离职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处
理,共注销股票期权 1,343,535 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7 月 19 日
(二)行权数量:429,089 份
(三)行权人数:354 人
(四)行权价格:37.76 元/份(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
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
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已获授予的 占已获授予
可行权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股票期权数
(份)
量(份) 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354 人)
小计 2,165,156 429,089 19.82
总计 2,165,156 429,089 19.82
注:以上表格中已剔除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人员。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 26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合计
权合计 3,943 份,根据《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
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343,535 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规定的期权授予对象行权条件。同意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益坚先生
在本次符合行权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
情况。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B-S 模型)期权定价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
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
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
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行权事项及注销事项已获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行权事项及注销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