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公示期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完成了本次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核查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4,253,5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485,071.84 元,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的原
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实施
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
法如下:
发生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因此,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0-V=11.14-0.02=11.12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
次调整己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