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26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
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
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资》进
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9,161,076,038.00 元 ,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为 人 民 币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0 号),贵公司向特定对象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0.00 元,拟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933,977,454.00 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95,053,492.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获
得的货币资金,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合计人民币 20,933,977,454.00 元(人民币贰
佰零玖亿叁仟叁佰玖拾柒万柒仟肆佰伍拾肆元整)。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 — 中国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 (英 国私营 担保有 限公司 ) 1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 员。
验资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26 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161,076,038.00 元,累计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99,161,076,038.00 元,已经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分别出具了华辰验
字(2007)第 1017 号、华辰验字(2007)第 1099 号、华辰验字(2008)第 1092 号、华辰验字(2009)
第 1066 号、华辰验字(2010)第 1042 号、中财验字(2011)第 1201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
(2013)第 061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4)第 036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5)第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657 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015 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 0316 号验资报告及德师报(验)字(23)第 00078 号验资报告。
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933,977,454.00 元,截至
本报告出具之日止,尚未进行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变更。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贵公司拟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95,053,492.00 元,
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20,095,053,492.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
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
拟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拟认缴新增
股东名称 其中:货币出资
注册资本 货币出资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
比例
中 华 人 民共和
国财政部
中 国 移 动通信
集团有限公司
中 国 船 舶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 20,933,977,454.00 130,000,000,000.00 20,933,977,454.00 100.00% 20,933,977,454.00 100.00%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 占注册资
出资 出资 本次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本总 金额 本(股本)
比例 比例 增加额
额比例 总额比例
人民币普
通股股东
境外上市
外资股股 19,856,167,000.00 20.02% 19,856,167,000.00 16.53% 19,856,167,000.00 20.02% 0.00 19,856,167,000.00 16.53%
东
合计 99,161,076,038.00 100.00% 120,095,053,492.00 100.00% 99,161,076,038.00 100.00% 20,933,977,454.00 120,095,053,492.00 100.00%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系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邮政集团”)控股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的前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6 日(“成立日”),
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000,000,000.00 元。邮政集团分别于 2009 年 9 月和 2010 年 10 月对邮储银行有限公司
增资人民币 10,000,000,000.00 元和人民币 11,000,000,000.00 元。2011 年,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监会”,现
为 国 家 金 融监督 管理总局) 批准,邮 储银行有限 公司进行 股份制改制。经财政部(财金
2011166 号)核准,邮储银行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6,274,525.60 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的 批 复 》 ( 财 金 2011181 号 ) , 邮 储 银 行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0000000004076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更
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45,000,000,000.00 元。
根据邮储银行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行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00,0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邮政
集团认缴。
根据邮储银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行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00,0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邮政
集团认缴。
根据邮储银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行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604,000,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瑞士
银行有限公司(UBS AG)、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加拿大养老基
金投资公司(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根
大通中国投资第二有限公司(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富敦管理
私人有限公司(Fullerton Management Pte Ltd. )、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Bank Ltd. )以及深圳市腾讯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
司认缴。
附件 3
根据邮储银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行向境内外
投资者首次发行不超过 13,922,576,000 股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81,030,574,0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持有人认缴。
根据邮储银行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
行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不超过 5,947,988,200 股境内上市的 A 股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86,978,562,200.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境内上市的 A 股股票持有人认缴。
根据邮储银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不 超 过
本由邮政集团认缴。
根据邮储银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邮储银行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6,777,108,433 股 A 股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161,076,038.00 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邮储银行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161,076,038.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分别出具了华辰验字(2007)第
华辰验字(2010)第 1042 号、中财验字(2011)第 1201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3)第 061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4)第 036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5)第 101 号、普华永
道中天北京验字(2016)第 135 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7)第 046 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9)第 0657 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015 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316 号
验资报告及德师报(验)字(23)第 00078 号验资报告。
二、拟新增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邮储银行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0 号),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 政 部 、 中 国移 动通信 集团有 限公司 和中 国船舶 集团有 限公司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增加至人民币 120,095,053,492.00 元。
附件 3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邮储银行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933,977,454 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0,0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9,999,632,075.47 元,此款项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汇入邮储银行在邮储银行北京金融大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0,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计人民币 38,059,362.4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961,940,637.58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0,933,977,45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四、累计出资情况
如本报告第 6 页至第 8 页所述,经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本所的审验,邮储银行变更
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20,095,053,492.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将尽快
办理,邮储银行计划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