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5-33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600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3,702,818.18 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发生变化。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6,565,0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6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3.66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3.294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
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32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6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日后第一个外汇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9150)折合港币兑付,未
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6 月 25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6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5 年 6 月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办
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
款。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
咨询电话:0755-25875222
邮箱:gyyz0028@sinopharm.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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