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 新澳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8:00: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9.35 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51 元/股(调整后)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同意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3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新澳股份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44)。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3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6.7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 万股;
计放弃 5.60 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325
人调整为 323 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6.70 万股调整为 1421.10
万股。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16,444,943 股增加至 730,655,943 股。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
见。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股份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
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第十三
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6、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
在情况发生之日,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二)股份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十五章 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0 为 4.11 元/股;2024 年 5 月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派现金红利 0.30 元。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51 元/股。
   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合计为 8 人,其中退休离职激励对
象 6 人,对应回购数量为 17.85 万股,回购价格为 3.51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 2024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激励
对象 2 人,对应回购数量为 1.5 万股,回购价格为 3.51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三)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67.9185 万元加上相应部分的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上述回购款项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30,490,943 股变更为 730,297,443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
售条件   9,832,200    1.35     -193,500    9,638,700    1.32
流通股
二、无限
售条件 720,658,743    98.65       0       720,658,743   98.68
流通股
 合计  730,490,943   100      -193,500   730,297,443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和骨干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
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
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
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结果对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澳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