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 2025-023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与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合同价款为 3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郭珉、王磊、幸建华、毛蔚雯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接受劳务、
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承租房屋设备等类交易,累计交易金额 1,732.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22%;公司向天津医药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额合计 1,478.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9%。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公司与医药连锁药店的业务协同支撑作用,进一步统
筹资源,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与津药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资产”)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约
定津药资产将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
一堂”)100%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为 3 年,
托管期届满需继续托管的,需双方另行商议后续签托管协议。公司将
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为 10 万
元(含税),三年合计交易金额为 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 0.004%。本次托管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津药资产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医药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津药资产形成关联关
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医药集团作为本公司关联方,相关关联董事郭珉、王磊、幸建华、
毛蔚雯回避表决此议案。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
均同意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交易对手方(委托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10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32809374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炜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86,69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
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广告发布;
广告制作;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
;科技中介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入为 1,183,345.28 万元,净利润为-43,771.07 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否
三、委托管理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托管标的为津药资产持有津一堂 100%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元)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日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等
(二)产权控制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8.06 2,210.96
负债总额 2,154.07 2,118.98
流动负债总额 2,097.94 2,052.86
资产净额 363.99 91.98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59.05 1,503.20
净利润 -1,142.74 -272.01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否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接受委托管理拟投入的资源,并结合本次委托管理情
况,各方经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股权托管协议》的主要条款
(1)甲方(委托方):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乙方(受托方):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目标公司)
: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为丙方唯一法人股东,认缴出资额
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负担,亦不存在司法查封情形。
甲方自愿将其对丙方所持 100%股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乙方同
意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的委托范围内,代表甲方对丙方行使相关股
东权利,乙方实施股权托管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托管期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公司法》
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甲方行使相应股东权利、承担相应
股东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即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8 年
。
在股权托管期间,甲方按照人民币 100,000 元/年的标准,在每一
托管年度首月 15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年度的股权托管费用。
股权托管期间,甲方享有对丙方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情况的知情
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丙方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
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并要求乙方及丙方予以协助配合。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丙方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报告,以确保
甲方能够及时了解丙方的经营状况。
股权托管期间,甲方作为丙方股东,基于其对丙方的出资,有权
依据中国法律及丙方《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获取投资收益。
股权托管期间,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有权依据中国法律及丙方《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丙方实施增资、减资、外转让其对丙方所持的
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提供质押担保。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进行股权处置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
合。
甲方作为丙方股东,在股权托管期间,如丙方进行清算注销,甲
方有权依据中国法律及丙方《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取得丙方剩余财
产。
甲方作为丙方股东,以其对丙方的认缴出资数额为限,依据中国
法律及丙方《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自行承担丙方在乙方托管期间
发生的全部投资及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对外投资失败、
经营亏损、被处以的行政罚款、罚金及其他风险等。
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乙方不对甲方对丙方的出资
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因丙方在股权托管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
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股权托管期间,因股权托管产生的全部税款及费用由甲方负担,
除非乙方事先同意,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乙方同意垫付的,甲方
应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限内将全部垫付款项支付给乙方。
股权托管期间,如发生涉及丙方办理公司登记或备案事务,甲方
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给予相应配合。
法律及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代表甲方对丙方行使相应股权权利。
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股权进行转委托。
括但不限于增资、减资、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丙方股权。
终止本协议且不对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在本协议终止
之日起 5 日内结清全部股权托管费用及乙方垫付款项。
丙方行使相应股权权利,乙方不对甲方对丙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
任,不因丙方在股权托管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对甲方及丙方债权人承
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丙方给予相应配合。
《公司章程》之规定,对乙方实施股权托管进行监督。
司登记、备案的变更手续。
为进一步统筹资源,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连锁药店的业务协同支
撑作用,在股权托管期间,乙方应平衡考虑其自身与丙方的经营利益,
履行受托权利,促进丙方与乙方业务的协同发展。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股权托管期间,丙方被宣告破除或被清算
注销的,本协议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但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协议。
支付股权托管费的,乙方有权在给予甲方合理的补救期后单方解除本
协议。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与标的公司更好地统筹资源,发挥业务资
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
公司将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质
量。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
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过了“公司与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郭
珉、王磊、幸建华、毛蔚雯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
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
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3 名独立董
事,就“公司与津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天津医药集团津一堂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
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份有限公司均为关联关系,鉴于此,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事项,均遵循平等自愿、互
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接
受劳务、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承租房屋设备等类交易,累计交易金
额 1,732.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22%;公司
向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 1.91%;公司与津药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
同》,合同金额合计 1,478.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的 0.19%。
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