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河北唐山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相关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务必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
参会资格。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8:30-12:00、下午:
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股东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
决,但可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
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由公司统一安
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由于股东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
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
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四、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
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反对”、
“同意”、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
效票,作弃权处理。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
计表决结果。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与会股东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后请
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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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相关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
二、现场会议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 111 号,公司办公楼四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六、会议议程
(1)《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七、会议其他事项
表决票上签名。
决结果。
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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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具体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并由律师见证。
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出的票数;
四、表决方式
“╳”和“○”
本次会议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投票采用划“√”、
方式,同意请划“√”,不同意请划“╳”,弃权请划“○”,不填表示弃权。
五、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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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议案一: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证券法》
定,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
通线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
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议案二: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证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
议。
附件:《华通线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
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
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为保
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参加本计划。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
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
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即 2025 年度、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在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分年
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限售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6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3 亿元
第二个解除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限售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4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
第三个解除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限售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2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4.0 亿元
注 1、2025 年-2027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
准;
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对公司当年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
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
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按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个档次,考核评级表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九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
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记录归档
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
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十一条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等规定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它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议案三: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为至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
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4)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
司等中介机构;
(15)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1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