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钰: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6:15: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24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24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625,78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409,021,341 股的比例为 0.64%。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409,021,341
股扣除回购股份 2,625,780 股后的股份数量 406,395,5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2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260,480.4
元(含税)。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
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09,021,341-2,625,780)×0.072÷409,021,341≈0.0715 元/股。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15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恒丰有限公司、CorichLP、RichredLP、共青城盛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公司根
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财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20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
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得税,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
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48 元。如 QFII 股东
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
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
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
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
的通知》
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64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
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 0.072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9192958-1210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德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