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
(临)2025-04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
式送达与会人员,2025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
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长周杰,董事王广斌现场参加会议;
董事乔雪莲、屈宪章、王吉锁,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以视
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中盐化工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根据《中盐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
励对象共 33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12,662 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中
盐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盐内蒙古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 3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 4,612,662 股限制性股票
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杰、屈宪章、王广斌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