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签署共益债借款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9 2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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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5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与南京紫金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奥园美谷共益债借款合同》,拟由紫金资管向
公司提供共益债借款 5,000 万元。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出具(2024)鄂 06 破申 48 号《批复》,同意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 5,000 万元,
用于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依据《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
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上述借款在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
条的规定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公司在襄阳中院批复范围内,与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
金资管”)签署了《奥园美谷共益债借款合同》,由紫金资管分次向公司提供共
益债借款合计 5,000 万元。
   二、出借方基本情况
权投资基金;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及运营;财务、投资、法
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金资管 100%股权;
在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借款系襄阳中院 2025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
(2024)鄂 06 破申 48 号《批复》范围内的 5,000 万元共益债借款。
  (2)紫金资管同意提供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额度内相关资金的使
用,奥园美谷可依据实际经营需求分批次向紫金资管提交书面请款申请。
  (1)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紫金资管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经奥园美谷书
面申请可延期,具体以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为准。
  (2)出现以下情形的,双方可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的,紫金资
管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且奥园美谷应于紫金资管书面通知载明的日期向紫金
资管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i)襄阳中院不予受理对奥园美谷的重整申请或宣告奥园美谷破产的;
  (ii)本次借款被挪用至其他用途的;
  (iii)奥园美谷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类强制退市或其他情形退市条件,
且经本合同各方书面一致确认奥园美谷会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股票终止
上市决定的。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年利率为固定利率 7%(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
率/365),按实际使用天数(一年按 365 天算)计算利息,半年付息,到期日还本
付息。借款期内(含经申请的延长借款期内),经奥园美谷书面确认后可随时提前
全部/部分还款;提前还款时,先息后本,利随本清。
  (1)在襄阳中院批复范围内用于公司日常运营等事项,接受襄阳中院、临
时管理人、重整程序中襄阳中院指定的管理人及紫金资管的监督。
  (2)未经紫金资管书面同意,奥园美谷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不得将借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
途。
  (1)奥园美谷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或利息的,紫金资管
有权加收罚息,罚息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化 4.5%的标准收取。
  (2)要求奥园美谷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紫金资管造成的实际损失。
  (3)紫金资管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益债借款将用于(预)重整期间公司日常运营等事项,在襄阳中院批
复范围内,并在襄阳中院、临时管理人及出借人的监督管理下使用,借款利率符
合市场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借款有助于
维护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和重整工作顺利开展。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存
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预)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
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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