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 6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3.88 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6620%。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可以按照相
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为上述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