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9 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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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专人送出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其中章周虎先生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发出表决单 9 份,收到有效表决单 9 份。
   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方祥建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方祥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
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胡杰武。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建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冯忠波先生、童太峰先生、王炎峰先生、刘掣先生、
楼家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徐燕高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董事长提名,
聘任吴青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中,聘任财务
负责人事宜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吴青青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电子邮箱:dazq@dunan.net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239 号盾安发展大厦 20 楼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晨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王晨瑾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电子邮箱:dazq@dunan.net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239 号盾安发展大厦 20 楼
 三、备查文件
议;
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简历
  李建军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盾安
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曾任盾安中央空调研究院院长,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工程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 万股,持有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 万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因盾安环境《2020 年度业绩预告》和《业
绩快报》披露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存在差异,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冯忠波先生,大专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
业部总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目前,冯忠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 万股,持有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 万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童太峰先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
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童太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持有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 万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炎峰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盾安人
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冷配件事业部销售经理、营销副部长、
营销总监助理、营销副总监、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
公司总经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王炎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持有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 万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刘掣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
箱部件事务所、青岛事务所、广东事务所的销售工作,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负责三花丹佛斯(杭州)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亚太市场销售工作,2014 年
  截至目前,刘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楼家杨先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盾安
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公司销售经理、营销部长、营销总监、一厂厂长,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商用空调部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盾安传感
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中心总监,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楼家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持有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8 万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徐燕高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
  曾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安徽
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
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目前,徐燕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持有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 万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因盾安环境《2020 年度业绩预告》和《业
绩快报》披露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存在差异,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吴青青女士,经济法学硕士,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
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专员、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吴青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王晨瑾女士,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曾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主管、杭州赛富特设
备有限公司企管课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晨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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