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 深高 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 深高 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 深高 Y2
债券代码:242972 债券简称:25 深高 Y3
债券代码:242973 债券简称:25 深高 Y4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为深圳高
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本公司”)间接持股 71.83%的控股
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湾区融资”),为湾区
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湾区发展为其全资子公司
湾区融资于两项各为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下的债务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港币 22.2 亿元。湾区融资计划于近期归还 15.2 亿港元的贷款,届时湾区发展
为湾区融资该等贷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相应解除。除湾区发展外,本集团其他企业
对湾区融资提供担保的余额为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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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被担保人湾区融资是担保人湾区发展全资拥有的融资平台,
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投资者关注。湾区融资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额度的
主要目的是以利率更低的资金置换现有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本
次担保有利于本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
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行”)先后签署了《Facility Letter》及其补充协议(合称“主合同 1”),汇丰
银行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
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2025
年 6 月 19 日,湾区发展签署了《Guarantee》(“担保书 1”),湾区发展为湾
区融资在主合同 1 项下发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
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湾区融资在主合同 1 项下全部
债务偿清之日止。该项担保无反担保。
永隆”)签署了《Facility Letter》(“主合同 2”),招商永隆向湾区发展、湾
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
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2025 年 6 月 19 日,湾区
发展签署了《Guarantee》(“担保书 2”),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 2 项
下发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
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湾区融资在主合同 2 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该
项担保无反担保。
(二) 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
董事批准对集团内的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担保额度调剂等),
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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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项授权,本集团对湾区融资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5 亿元。本次担保前后,
该项授权项下对湾区融资的担保余额分别为折合人民币 0 元和折合人民币 20 亿
元,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折合人民币 35 亿元和折合人民币 15 亿元。本次担保在
上述股东年会批准的授权范围之内。
按照深圳市国有企业有关对外担保规章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关于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本公司 10 名董事均参
与了审议,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已收到全体董事签署同意本项议案的
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全称: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香港湾仔港湾道 30 号新鸿基中心 49 楼 4902-4916 室;
成立时间:2005 年 7 月;
董事:吴成、刘继;
注册资本:港币 1 元;
主营业务:为其集团进行贷款融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湾区融资为湾区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
有湾区发展 71.83%的股权。
湾区融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港币千元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4,266.38 2,144,035.30
负债总额 2,221,697.65 2,221,466.57
净资产 -77,431.27 -77,431.27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1,237.60 26,699.29
净利润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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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主合同 1 和担保书 1,汇丰银行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
金需求;湾区发展作为担保人,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 1 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
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根据主合同 2 和担保书 2,招商永隆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
金需求;湾区发展作为担保人,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 2 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
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主合同和担保书以英文版本为准,受香港法律管辖。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湾区融资是担保人湾区发展全资拥有的融资平台,其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湾区融资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额度的主要目的是以利率更低的资金置换
现有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湾区融资与湾区发展均为本公司间接
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本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发出材料,提请董事会以书面决议案方式审议《关
于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全
体董事对本项议案均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24,357.10 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42.20%。
可提供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24,357.10 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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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净资产的 37.64%。
担保的情况。
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3%,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行董事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多家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72 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有权但
尚未批准使用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约 49.66 亿元。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执行
董事将根据本集团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审慎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切实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的币种为港币,本公告对上述担保总额进行汇总统计时,
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 1.00 元兑人民币 0.92 元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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