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9 日送达全
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
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制度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相关公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需
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 等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其中 1 名非独立董
事需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3 名。经公
司控股股东唐道远及实际控制人唐圣卫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圣卫先生、唐道远先生、张勇先生、王斌先生、周
志广先生五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唐圣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唐道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张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名王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提名周志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对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投票。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需
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结合被推荐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工作表现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唐道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董事
会同意提名汪俊先生、陈健先生、杨学超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中陈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汪俊先生、杨学超先生
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健先生
承诺将在正式聘用后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汪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陈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杨学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将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对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投票。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比例变动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胜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公司
占股比例为 80%,杨国翠占比 10%,任鑫洋占比 10%。现因公司的战略计划调
整,股东杨国翠拟将其所持有 5%股份变更至公司,变更后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
胜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公司占股比例为 85%,任鑫洋
占比 10%,杨国翠占比 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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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