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5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届时股权登记日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红总额。
目前暂以 2025 年 6 月 17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公司实施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原回购股份
已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无剩余回购股份。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五)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11 元/股,根据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司本次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3.11-0.10=13.01 元/股
调整后的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 层
咨询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咨询电话:010-59512082
传真电话:010-58256630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