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 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14.8924 万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6,099.2831 万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40,624.273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75.0101 万股。具体详见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公司首发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
为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 3,457,446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0.75%,限售期为自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
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发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形成至
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华丰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申银万国创新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为:“申银万国创新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首发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针对该限售股无其
他特别承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457,446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75%,
限售期为自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3,457,446 0.75 3,457,446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月)
(股)
合计 3,457,446 2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华丰科技对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