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泉峰汽车 股票代码:603982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转债代码:113629
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五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2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的要求,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
“发
行人”或“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保荐机构”)、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或“发行人律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
业德润控股。德润控股为注册在香港的私人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
票。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发行由境外主体德润控股全额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结
合德润控股实有资产等具体情况说明认购对象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
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具体构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
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
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次发
行完成后,潘龙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发行由境外主体德润控股全额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结合德润控股实
有资产等具体情况说明认购对象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的相关要求
(一)本次发行由境外主体德润控股全额认购的背景及主要考虑
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德润控股全额参与本次认购表明公
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保障本次
发行顺利完成,有助于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且德润控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
实力,具体情况如下:
德润控股由实际控制人 100%持股,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控股,由德润控股进行出
资有助于保障本次发行顺利完成。且德润控股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
的平台,由德润控股进行出资有助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高效管理。
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应提高持股比例,有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稳定
性,有助于实际控制人对其持有公司股权的长期统一管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德润控股持有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Chervon Holdings Limited(泉峰控股,02285.HK)
约 50.92%股权,享有泉峰控股相应股权对应的分红,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实
力。
公司持续推进向新能源业务转型,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开
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德润控股全额认购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促进公司
改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德润控股作为认购对象,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战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四条,战略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
的司法和仲裁管辖;
(三)开展中长期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得炒作;
(四)
不得妨碍公平竞争,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拟通过本次发
行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未损害证
券市场正常秩序,未排除或限制竞争,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五条,外国投资者不得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
禁止投资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外国投资者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
限制投资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
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 年版)》所列的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不涉
及《战投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外国投资者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或
限制投资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情形。
综上,德润控股作为认购对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
经营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有健全的
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外国自然人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
力;(二)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 5000 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 3 亿美元;
外国投资者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 1 亿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
产总额不低于 5 亿美元;
(三)近 3 年内未受到境内外刑事处罚或者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
(1)德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
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核查之专项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战投法律意见书”)、德润控股
的注册证书及其书面确认并经过公开网络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系依法设立、经营
的中国香港企业,其成立符合中国香港法律的相关规定,且仍于中国香港有效存续;德
润控股的业务仅为投资控股,除直接持有境外企业的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不涉及
诉讼或仲裁纠纷,不曾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调查或处罚,德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一)项对于外国投资者依法设立、经营且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
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债务,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或重大资信不良记录,不存在针对德润控
股的强制性清算诉请,且不涉及诉讼或仲裁纠纷。
根据战投法律意见书及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调查问卷、德润控股的股东名册、董事名
册、德润控股出具的书面确认、香港联交所的公开信息,并经过公开网络核查,德润控
股唯一股东及董事潘龙泉拥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德润控股是潘龙泉的投资控股平台,
通过对其所持有投资资产的管理,积累并具备成熟的管理经验。
因此,德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对于外国投资者管理经验
的要求。
德润控股唯一股东及董事为潘龙泉,德润控股的管理架构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香港法律
的规定,德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对于外国投资者治理结构和
内控制度的要求。
综上,德润控股作为认购对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
(2)德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德润控股直接持有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泉峰控股约 50.92%
股权,并通过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间接控制泉峰汽车合计 50.18%股权。根据德润
控股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德润控股的资产总额
为 6.42 亿美元,净资产为 6.17 亿美元。德润控股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 5,000 万美元,
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对于外国投资者实有资产总额的要求。
(3)德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根据战投法律意见书、德润控股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过公开网络核查,德润控股
近 3 年未受到中国香港及中国大陆的刑事处罚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符合《战投管
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对于外国投资者近 3 年内未受到境内外刑事处罚或者监管
机构重大处罚的要求。
综上,德润控股作为认购对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七条,外国投资者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外国投
资者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
德润控股本次认购为以货币资金认购,不涉及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以其增
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的情形,本次认购不适用《战投管理办
法》第七条规定。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八条,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上市公
司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财务顾问机构、保
荐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战略投资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的,由
外国投资者聘请中介机构就该战略投资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二款
规定,作尽职调查;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就该战略投资是否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
全,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作尽职调查。
德润控股已聘请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并就本次战略投资符合
《战投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战投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
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德润控股有限公司战略
投资核查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就
本次发行不存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形,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符
合《战投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关于外国投资者认购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符合《战投管理
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九条,中介机构应当出具报告,就前述内容逐项发表明确
的专业意见,并予以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在专业意见中,分别说明外国投资者及其一致
行动人取得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办法第二条和第
三十三条涉及的方式。
发行人已公开披露战投法律意见书、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上述法律意见书中已相
应说明德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持股比例,符合《战投管理
办法》第九条之规定。
根据《战投管理办法》第十条,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 A
股股份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外国投资者通过虚假
陈述等方式违规实施战略投资的,在其采取措施满足相应条件前及满足相应条件后 12
个月内,对所涉股份不得转让。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中介机构、上市公司或者相关方要
求作出不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公开承诺:如战略投资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
条、第七条规定条件,通过虚假陈述等方式违规实施战略投资,在满足相应条件前及满
足相应条件后 12 个月内,外国投资者对所涉上市公司股份不进行转让、赠与或者质押,
不参与分红,不就所涉上市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或者对表决施加影响。《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限售期有更长期限
要求的,从其规定。
德润控股已作出书面承诺:1)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50%
(含),则本企业通过战略投资取得的公司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0%,则本企业通过战略
投资取得的公司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3)如战略
投资不符合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
定条件,通过虚假陈述等方式违规实施战略投资,在满足相应条件前及满足相应条件后
涉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或者对表决施加影响。因此,德润控股作为认购对象符合《战投
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综上,德润控股作为认购对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具体构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
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主要包
括:(1)德润控股作为泉峰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泉峰控股 50.92%的股份。根据泉峰
控股 2025 年股息相关公告,德润控股将合计获得约 4.73 亿港元的现金股息。上述股息
安排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泉峰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派发。德
润控股拟将部分分红款项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2)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
司与德润控股签署《借款合同》,由德润控股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1,500 万美元,借款
期限为 1 年,该项借款主要系为扶持公司业务发展。德润控股可将该部分资金用于认购
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因此,德润控股具备充分资金用以本次认购。
综上,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德润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
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德
润控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潘龙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
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数量为 272,355,339 股。德润控股不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 7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4%,为公
司控股股东;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64,671,0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5%。
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36,671,0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1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与德润控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5,575,447 股(含本数),全部由德润控股认购。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不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前可转债转股等因素)计算,本次发
行后,德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8.58%,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不变,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4.17%,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为 21.71%,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54.46%
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
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
本次发行对象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属于《管理办法》第
五十七条情形,德润控股已做出书面承诺:“1)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泉峰汽车
股份比例不低于 50%(含),则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取得的泉峰汽车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泉峰汽车股份比例低于
不得转让;2)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德润控股的股份锁
定期限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
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
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
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泉峰转债(债券代码:113629)在转股期内,本次发行前,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和
泉峰中国投资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持续变化:
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50.18%股份,超过 50%。本次发行后,潘龙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控制公司 54.46%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关于股份锁定的规定。
被动稀释至低于 50%,则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
项的规定。德润控股已做出书面承诺:“……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泉峰汽车股份
比例低于 50%,则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取得的泉峰汽车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项关于股份锁定的规定。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因
泉峰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至低于 50%,公司还将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要约豁免审议程序。
潘龙泉及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做出书面承诺:“在本次
发行股份认购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潘龙泉、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已出具承诺,相关股份锁定期
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润控股的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注册证书、财务报表以及泉峰控股的财务报表等资料;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展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德润控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实力,德
润控股符合《战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控股对公司的借款,为自有资金。德润控股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
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德润控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因素)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德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8.58%,泉峰精密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4.17%,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1.71%,潘龙泉通
过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间接控制公司比例为 54.46%。潘龙泉、泉峰精
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已出具承诺,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
规则的监管要求。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1 年至 2024 年 1-9 月实现
承诺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3.46%、-44.21%、-126.31%和-123.66%;2)公司 2021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2024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 33,264.58 万元,实现净
利润-12,209.34 万元,扩展至全年分别占承诺效益的比例为 39.63%及-116.99%;3)2023
年,公司决议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0,103.54 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
能制造项目(二期)”;4)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
(1)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结合项目对应下游
客户需求、产品类型、产能利用率、成本及价格走势等,说明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发行人是否计划或已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
(2)前次募
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本次发行是否
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事项(2)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结合项目对应下游客户需求、产
品类型、产能利用率、成本及价格走势等,说明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
行人是否计划或已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
(一)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年产 150 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该募投项
目自 2020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承诺效益及近三年实际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项目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 (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用率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年产 150 万套汽车 66,120 66,547.43 67,216.28 68,549.70
零部件项目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可以实现销售收入 66,120 万元。根据可研报告,
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以实现净利润 9,619 万元。
近三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销售收入达成率均超过 100%,符合预期;净
利润分别为-4,252.27 万元、-12,149.82 万元和-9,931.10 万元,与承诺净利润差异较大,
主要原因如下:
(1)市场竞争加剧压缩利润空间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加速转型升级,市场竞争激烈,尤其 2023 年以来,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主机厂降价的成本压力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压缩汽车
零部件行业利润空间。同时,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惯例,进入量产阶段后,基于产品生
产效率提升、工艺优化等因素,客户通常会与供应商约定产品年度例行降价,进一步影
响利润水平。
(2)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毛利率扰动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系铝锭。铝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产品价格随宏观经济波
动呈周期性变动规律。2022 年以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2024 年二季度以来高
位震荡,压制毛利率修复速度,拖累利润水平。
(3)新项目增多,生产效率及产品合格率需要一定爬坡周期
近年来,汽车行业加速转型,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品日益丰富。随着公司市场地位逐
步稳定,凭借优异的研发实力、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持续导入优质客户的新项目。新
项目上线生产效率仍在提升中,产品合格率存在爬坡周期。
综上,受益于下游市场蓬勃发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销售收入基本达
到承诺收入,但 2022 年以来净利润不及预期,主要系市场竞争激烈,压缩利润空间,
以及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新项目增多造成生产效率与产品合格率需要一定的爬坡
周期等所致。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
期)”,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该募投项目完全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可以实现销售收入
上述募投项目自 2023 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51,886.89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6,533.08 万元,分别占承诺效益的比例为 46.36%及-118.81%,效
益不及预期,主要原因在于:截至 2024 年末,相关募投项目达产时间较短,产能尚处
于爬坡中,叠加新客户及新项目存在导入周期,对产能释放造成一定影响,导致收入未
达承诺效益,同时从市场端来看,近年来外部市场竞争加剧,尤其 2023 年以来新能源
汽车行业内卷进一步加剧,向上传导至汽车零部件行业,导致利润空间压缩;从成本端
来看,投产初期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规模效应尚未凸显,固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分摊
比率较高,影响利润水平。
(二)结合项目对应下游客户需求、产品类型、产能利用率、成本及价格走势等,
说明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自动变速箱类阀板、
阀体(系汽车传动零部件产品),截至 2024 年末累计产能利用率达到 94.47%,处于较
高水平,近三年收入达成率均超过 100%,符合预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的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传统燃油车零部件,截至 2024 年末累计产能利用率
为 46.36%,产能处于爬坡阶段。且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加速向新能源发展,公司新
能源业务转型成效凸显,上述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比重逐步提高。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经济增速放缓、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等因素综合
影响,全球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汽车整车价格竞争愈演愈烈,国内汽车市场出现了大幅
度降价的现象,其中新能源车的价格竞争更为激烈。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降本成
为终端主机厂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压缩公司所处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从价格端来看,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总
体下降,尤其 2023 年受新能源市场竞争加剧、客户结构、产品型号变化等影响销售价
格下降较多;(2)从成本端来看,2022 年以来,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同时公司
持续导入优质客户的新项目,新项目上线生产效率仍在提升中,产品合格率存在爬坡周
期,拖累利润水平。随着生产效率及良率改善,2024 年以来亏损幅度已有所收窄。
针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产初期,新客户及新项目存在导入周期,
产能利用率处于爬坡阶段,规模效应尚未凸显,叠加市场竞争激烈、2024 年原材料价
格有所上涨,固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分摊比率较高等因素,利润水平受到影响。
但从下游市场来看,行业发展空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
的数据,2021 年至 2024 年,全球汽车销量由 8,363.84 万辆增加至 9,531.47 万辆。EV Tank
预计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并在 2030 年超过 50%。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了鼓
励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尤其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在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用电
价格、充电设施建设、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等诸多方面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根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3,128.2 万辆和 3,143.6 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 3.7%和 4.5%,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2019 年的 120.6 万辆增长至 2024 年的
伴随着下游汽车行业尤其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保持增长,有利
于带动发行人销售规模增长。
从项目下游客户来看,客户整体需求较为充足。上述募投项目配套服务于比亚迪、
长城、特斯拉、华为、汇川、博格华纳集团、博世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和汽车零部
件一级供应商,该等客户资质优越,整体需求充足,且公司在巩固现有客户市场份额的
基础上,积极拓展其他客户,持续夯实未来业绩增长的基础。
综上,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类型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产初期,产能尚处于
爬坡阶段。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新项目生产效率及产品合格率
爬坡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及成本存在一定扰动。但从下游市场及客户来看,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下游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对应下游客户整体需求较为充足,且
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效益已有所改善,公司具备应对项目实施环境复杂变化的能力。
(三)发行人是否计划或已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
针对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提升,发行人已采取并计划持续推进以下措施:
公司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客户认知度,逐渐积累了一批优质的核心客户,并取得
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未来,公司将一方面围绕核心客户进行业务规划和战略布局,开展
与核心客户体系的深层次对接,持续获得新项目定点,进一步扩大与现有客户的业务规
模;另一方面,持续加大新能源业务转型,注重新客户、新市场的开拓,优化客户结构,
拓宽市场渠道,拓展发展空间。
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来在行业树立的品牌优势,未来在立足于拓宽国内市场
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市场业务的拓展,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展海外客户,扩
大公司在整个行业的市场份额。
公司优化了项目获取流程及风险管控机制,通过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
严控项目风险,重点聚焦毛利合理、终端市场销量确定性高的优质项目,通过前期审慎
评估与积极参与,提高项目盈利潜力与市场适配性,确保募投项目产能释放与市场需求
有效匹配。
同时公司计划通过建立更严格的产品质量考核机制、定期总结分析质量数据、引入
行业专业人才等方式,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及一次合格率,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损耗与
返工成本,从项目风险管控与内部质量管理双维度夯实项目效益基础。
公司围绕业务目标制定了全流程降本计划,明确各部门降费指标并纳入绩效考核,
通过严控非必要开支、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人效、强化供应链议价能力维持合理采购价格,
以及加大国产品牌设备采购比例降低固定资产投入成本等方式,多维度挖掘成本优化空
间;公司同时积极采用铝水直供等先进工艺,通过减少铝锭熔炼等中间生产环节,有效
降低能源消耗、材料损耗及时间成本,从生产流程端实现降本增效,增强募投项目产品
的成本竞争力和项目整体盈利能力。
上述措施均已在实施过程中,并根据实际效果动态调整优化,旨在通过加大市场开
拓力度、风险管控、质量提升、成本控制及工艺创新等多维度发力,切实提高前次募投
项目的实际效益。
二、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
例,本次发行是否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一)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比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
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
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公司历次募投项目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含发行费用)117,814.17 万元,原计划募投
项目包括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
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慎研究,决定终止“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次变更后,非公开“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
金提升至 53,056.80 万元,均为资本性开支,“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总
体募集资金拟投入使用金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117,814.17 万元。本次变更事项主要系公
司结合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具体来看,调整前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使用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总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资额 拟投入募集 其中:非资本 拟使用募集 其中:非资 实际使用募 其中:非资本
资金金额 性支出 资金金额 本性支出 集资金金额 性支出
高端汽车零部
件智能制造项 100,273.00 42,953.26 0.00 53,056.80 0.00 53,245.02 0.00
目(二期)
汽车零部件智
能制造欧洲生 43,827.23 29,600.90 0.00 29,600.90 0.00 29,600.90 0.00
产基地项目
新能源零部件
生产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贷款
其中:永久补
/ / / / / 3.46 3.46
充流动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总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资额 拟投入募集 其中:非资本 拟使用募集 其中:非资 实际使用募 其中:非资本
资金金额 性支出 资金金额 本性支出 集资金金额 性支出
合计 258,537.71 117,814.17 35,156.47 117,814.17 35,156.47 118,015.62 35,169.70
非资本性支出占比 29.84% 29.84% 29.80%
注 1:实际投资金额与变更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 201.45 万元,主要来自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理财投资收益;
注 2:非资本性支出占比=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系不含发行费
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均为 35,156.47 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117,814.17 万元的比例为 29.84%,未超过 3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实际使用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35,169.70 万元,占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 118,015.62 万元的比例为 29.80%,未超过 30%。
综上,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调整,是公司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
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
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占比及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
比均未超过 30%。
(二)本次发行是否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 月 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25,575,447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 30%;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本次
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少于十八个月;截至 2024 年末,前次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助
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内部财务风险
的抵御能力。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了解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询问发行人
管理层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运行情况、效益不及预期的原因,获取并检查发行人管理层
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产出效益的计算及数据准确性;
客户需求、产品类型、产能利用率、成本及价格走势、实施环境、影响因素等,分析项
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了解发行人提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所采取的措施;
文件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文件,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本性支出。复核公司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的计算过程及结果,
分析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情
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比情况,分析本次发行
是否符合 “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品例行降价、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新项目产品合格率爬坡等影响,利润水平不及预期;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产初期,新客户及新项目存在导入期,产能尚处于
爬坡阶段,规模效应尚未凸显,2024 年效益未及预期。对此,公司已采取系列措施提
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
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产初期,产能尚处于爬
坡阶段,尽管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新项目生产效率及产品合格
率爬坡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及成本存在一定扰动。但从下游市场及客户来
看,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下游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对应下游客户整体需求较为充足,
且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效益已有所改善,公司具备应对项目实施环境复杂变化的能力;
集资金总额 117,814.17 万元的比例为 29.84%,未超过 3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实际使用的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35,169.70 万元,占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118,015.62 万元的比例为 29.80%,未超过 30%。本次发行符合 “理性融资,合
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占比分别为 26.33%、25.44%、
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3)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8,982.92 万
元、-18,712.92 万元、-54,617.17 万元及-36,607.85 万元;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08.89 万元、-52,747.32 万元、-32,801.70 万元及
-21,256.95 万元;5)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变动;6)报告期内各期
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47%、54.66%、65.98%及 71.12%。
请发行人说明:
(1)境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产品种类、销
售量、销售金额及占比、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情况,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的
匹配性及差异原因;
(2)量化分析毛利率较低、2022 年-2024 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
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改善或消除;
(3)净利润与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存在显著差异;
(4)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所属行业、主
营业务、公司规模、合作历史、交易内容和金额等,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作是否稳定;
(5)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6)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对发行人
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境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产品种类、销售量、销售金
额及占比、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情况,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匹配性及差
异原因
(一)境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产品种类、销售量、销售
金额及占比、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占比分别为 25.44%、23.43%、18.30%,主营业务收入按经
营地区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经营地区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87,534.40 81.70% 163,191.02 76.57% 129,895.45 74.56%
境外 42,010.19 18.30% 49,942.39 23.43% 44,325.52 25.44%
合计 229,544.59 100.00% 213,133.41 100.00% 174,220.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集中于欧洲、北美洲和亚洲(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公司秉持国际化战略,致力于拓展全球市场,与众多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主机厂建
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按国家地区分布的境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处区域 国家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匈牙利 13,003.26 30.95% 11,112.41 22.25% 14,490.43 32.69%
德国 5,606.90 13.35% 8,306.54 16.63% 3,995.51 9.01%
欧洲 波兰 3,266.68 7.78% 2,876.06 5.76% 2,430.39 5.48%
法国 2,890.22 6.88% 4,897.78 9.81% 4,857.08 10.96%
奥地利 1,564.76 3.72% 2,249.37 4.50% 1,595.39 3.60%
所处区域 国家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1,357.60 3.23% 1,022.55 2.05% 986.32 2.23%
小计 27,689.42 65.91% 30,464.70 61.00% 28,355.13 63.97%
墨西哥 4,030.29 9.59% 7,037.49 14.09% 6,950.78 15.68%
美国 3,717.40 8.85% 6,909.28 13.83% 4,233.05 9.55%
北美洲
加拿大 338.45 0.81% 486.52 0.97% 262.26 0.59%
小计 8,086.14 19.25% 14,433.29 28.90% 11,446.09 25.82%
泰国 4,477.47 10.66% 3,460.12 6.93% 2,252.56 5.08%
亚洲(中国 日本 1,392.92 3.32% 1,291.06 2.59% 1,827.92 4.12%
大陆以外地
区) 其他 261.08 0.62% 201.29 0.40% 363.82 0.82%
小计 6,131.47 14.60% 4,952.46 9.92% 4,444.29 10.03%
巴西 103.16 0.25% 91.94 0.18% 80.01 0.18%
南美洲
小计 103.16 0.25% 91.94 0.18% 80.01 0.18%
合计 42,010.19 100.00% 49,942.39 100.00% 44,325.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产品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传动零部件、汽车引擎
零部件、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为主,具体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
年份 产品种类 销售量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占比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82.26 11,014.71 26.22%
汽车传动零部件 190.94 12,792.75 30.45%
汽车引擎零部件 564.28 9,700.59 23.09%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 301.94 3,018.01 7.18%
其他 7.68 89.47 0.21%
合计 1,241.11 42,010.19 100.00%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118.93 16,084.92 32.21%
汽车传动零部件 213.27 15,007.42 30.05%
汽车引擎零部件 591.54 11,128.84 22.28%
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 62.90 3,745.10 7.50%
年份 产品种类 销售量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占比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 309.81 3,894.09 7.80%
其他 9.44 82.03 0.16%
合计 1,305.89 49,942.39 100.00%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87.97 10,926.26 24.65%
汽车传动零部件 179.93 11,604.15 26.18%
汽车引擎零部件 581.44 10,453.31 23.58%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 420.60 5,149.79 11.62%
其他 29.76 269.78 0.61%
合计 1,405.62 44,325.52 100.00%
注:其他包括家用电器零部件、其他汽车零部件、其他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境外客户均为直销销售模式,具体包括寄售模式销售和非寄售
模式销售。
关键节点 业务流程
签 订 合 同 或 境外客户下单时,发行人会与其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数量、金额、付款方式、
订单 结算方式等信息。
安排生产 发行人销售部门获取订单后,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计划及组织生产工作。
非寄售模式:
销售部门根据交货期填写发货指令单,通知仓库部门准备发货,并根据合同或订单条
款约定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确定具体的交货方式。
寄售模式:
发货 1、公司主动管理库存:销售部门会根据寄售仓的实际库存水平和设定的安全库存水
平,主动通知仓库部门向寄售仓准备发货,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到客商要求的
指定地点;
物流公司运输到客商要求的指定地点。
收款 发行人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客户收取货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境外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境外收入比例
Valeo Auto-Electric Magyarország
Kft.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境外收入比例
BorgWarner PDS (Thailand)
Limited
Tesla Manufacturing Brandenburg
SE
合计 19,726.49 46.96%
Tesla Manufacturing Brandenburg
SE
Valeo Auto-Electric Magyarország
Kft.
BorgWarner PDS (Thailand)
BorgWarner TorqTransfer
Systems, Inc.
合计 19,645.97 39.34%
Valeo Auto-Electric Magyarország
Kft.
BorgWarner TorqTransfer
Systems, Inc.
BorgWarner PDS (Thailand)
Limited
Tesla Manufacturing Brandenburg
SE
合计 19,331.47 43.61%
注:境外前五大客户按非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主要境外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所属集团 销售区域 基本情况 主要销售模式 产品类型
汽车引擎零
Valeo 总部位于法国,专注于汽
部件、汽车
Auto-Electric 法雷奥集团 匈牙利 车电气化、智能驾驶及热 寄售
转向与刹车
Magyarország Kft. 管理系统的研发与生产
零部件
BorgWarner PDS 汽车传动零
泰国 非寄售
(Thailand) Limited
总部位于美国,专注于设 部件
BorgWarner 计和制造高技术的产品 汽车传动零
匈牙利 寄售
Hungary Kft. 博格华纳集团 部件
来提高汽车引擎系统、传
BorgWarner 动系统和四轮驱动系统 汽车传动零
TorqTransfer 美国 寄售
Systems, Inc. 部件
总部位于德国,致力于汽
Robert Bosch 新能源汽车
博世集团 匈牙利 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 寄售
Elektronika Kft 零部件
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
客户名称 所属集团 销售区域 基本情况 主要销售模式 产品类型
筑技术等产业
Tesla
新能源汽车
Manufacturing 德国 总部位于美国,专注于电 非寄售
零部件
Brandenburg SE 特斯拉 动汽车、太阳能板及储能
设备的研发与生产 新能源汽车
Tesla, Inc. 美国 非寄售
零部件
(二)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匹配性及差异原因
公司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匹配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标识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外销收入 (1) 42,010.19 49,942.39 44,325.52
减: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 (2) 470.44 7.99 -
加:向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 (3) 203.28 1,962.70 435.98
减:本年确认收入,海关数据
(4) 1,448.29 1,670.68 2,388.53
计入以前年度
加:本年报关,后续年度确认
(5) 1,259.83 1,078.21 4,485.41
收入
(6)=(1)-(2)+
调整后出口收入 41,554.57 51,304.63 46,858.38
(3)-(4)+(5)
海关出口数据金额 (7) 41,642.69 50,918.58 47,086.70
差异金额 (8)=(6)-(7) -88.12 386.05 -228.32
差异率 (9)=(8)/(7) -0.21% 0.76% -0.48%
注 1:海关出口金额取自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数据;
注 2: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外币境外销售收入折算人民币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按照 2022 年度
至 2024 年度人民币平均汇率计算。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差异较小,具有匹配性,
少量差异主要系汇率折算等因素影响。
二、量化分析毛利率较低,2022 年-2024 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
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改善或消除
(一)量化分析毛利率较低,2022 年-2024 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9.29%、-1.04%、0.49%,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 9.30%、-1.06%、0.47%,整体下降且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原
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变动,以及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引致固定成本分摊较多,新项目量
产初期生产效率及良率阶段性较低等因素所致,具体阐述如下:
(1)收入结构变化对毛利率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产品 毛利率贡 毛利率贡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献度 献度 贡献度
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
汽车传动零
部件
汽 汽车引擎零
车 部件
零 汽车热交换
部 零部件
件 汽车转向与
刹车零部件
其他汽车零
部件
小计 99.29% 0.38% 0.38% 98.63% -1.07% -1.06% 97.18% 9.45% 9.18%
家电零部件 0.68% 11.44% 0.08% 1.24% -2.52% -0.03% 2.64% 3.31% 0.09%
其他零部件 0.03% 42.00% 0.01% 0.13% 16.72% 0.02% 0.18% 17.24% 0.03%
合计 100.00% 0.47% 0.47% 100.00% -1.06% -1.06% 100.00% 9.30% 9.30%
注 1:毛利率贡献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
注 2:公司于 2024 年会计政策变更,产品质量保证金计入了营业成本,公司据此对 2023 年的
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7.18%、98.63%、99.29%,毛利
率贡献度分别为 9.18%、-1.06%、0.38%,该类业务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家电零部
件、其他零部件影响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业务收入占比持续增加,主要原因在于:近年来,全球汽车行业加速向新能源汽车领域
发展,国家密集出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渗透率持续提
升。公司顺应新能源车电动化与智能化的发展潮流,从传统汽车零部件迈向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加速发展,公司与特斯
拉、比亚迪、长城、长安、华为、汇川、法雷奥集团、大陆集团、博世集团等国内外知
名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市场渗透率持续增加,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业务增长迅猛,2022 年至 2024 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46%,收入占比分别为 37.03%、
率影响程度也逐渐加大。
公司毛利率等于各类产品毛利率乘以各类产品收入占比之和,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率变化主要受两种因素影响,一是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二是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
占比变动。通过因素分析法对毛利率变化结果进行分析,可进一步得出上述两种因素对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分别产生的影响程度。
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进行分类毛利率和收入结构及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变 收入占比影 毛利率贡献 毛利率变 收入占比影 毛利率贡献
动影响 响 变动 动影响 响 变动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0.39% -0.35% -0.74% -5.76% -0.99% -6.75%
汽
汽车传动零部件 1.41% -0.28% 1.12% -0.90% -0.29% -1.19%
车
零 汽车引擎零部件 0.38% -0.02% 0.36% -1.11% 0.04% -1.08%
部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 0.73% -0.22% 0.51% -0.26% -0.07% -0.33%
件
业 汽车转向与刹车零
务 部件
其他汽车零部件 -0.02% -0.02% -0.03% -0.03% -0.05% -0.08%
家用电器零部件 0.17% -0.06% 0.11% -0.15% 0.04% -0.12%
其他零部件 0.03% -0.04% -0.01% 0.00% -0.01% -0.01%
注 1:毛利率贡献变动=毛利率变动影响值+收入占比变动影响值;
注 2:毛利率变动影响值=(当期该类业务毛利率-上期该类业务毛利率)*上期该类业务收入比
例;
注 3:收入占比变动影响值=(当期该类业务收入比例-上期该类业务收入比例)*当期该类业务
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2023 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传动零
部件、汽车引擎零部件毛利率下降较多,且毛利率较低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
比上升,拖累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024 年,公司汽车传动零部件、汽车引擎零部件、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毛利率向上修复,推动主营业务毛利率由负
转正,但该等零部件收入占比下降、毛利率较低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进一
步提升,导致公司毛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2)毛利率影响因素分析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加速转型升级,市场竞争激烈,尤其 2023 年以来,新能源
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主机厂降价的成本压力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汽车零部
件行业产品价格承压,压缩利润空间。同时,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惯例,进入量产阶段
后,基于产品生产效率提升、工艺优化等因素,客户通常会与供应商约定产品年度例行
降价,进一步影响利润水平。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系铝锭。铝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产品价格随宏观经济波
动呈周期性变动规律。2022 年以来,原材料铝锭价格持续处于高位,2024 年二季度以
来高位震荡,压制公司毛利率修复速度。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我国铝锭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中国:市场价:铝锭(A00)价格走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 15,965.33 万元、27,754.15 万元和 28,119.01 万
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劳动力专业程度的提升,公司生产人员数量及薪酬总体增
长,直接人工成本持续上涨。其中,2023 年度,为加速释放自有产能,公司提高生产工
序中的自产比重,导致进入生产成本的人工成本相应增加,进而影响毛利率。
近年来,为充分把握汽车行业发展机遇,满足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公司加大汽车零
部件生产基地建设,产能扩张迅速。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2,262.77
万元、308,846.82 万元和 322,489.60 万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但投产初期,产能尚处于
爬坡阶段,产值增速未能与之匹配,规模效应尚不明显,导致单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
高,拖累公司毛利率。
近年来,汽车行业加速转型,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品日益丰富,客户产品需求迭代较
快。随着公司市场地位逐步稳定,凭借优异的研发实力、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持续导
入优质客户的新项目。新项目上线生产效率仍在提升中,产品合格率存在爬坡周期。
综上,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产品年度例行降价,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人
工成本攀升,前期资本性开支较大产能爬坡阶段固定成本上升以及新项目量产初期产品
生产效率及合格率阶段性较低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毛利率处于低位。
(3)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其毛利率高低直接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的变化。家
用电器零部件、其他零部件收入占比较小,其变动对公司整体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小。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毛利率 -6.20% -0.71% -5.49% -15.56% 10.07%
销量(万件) 1,119.31 10.63% 1,011.72 54.06% 656.72
单位价格(元/件) 124.40 7.39% 115.84 17.93% 98.23
单位成本(元/件) 132.12 8.11% 122.21 38.34% 88.34
其中:
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单位直接人工(元/件) 15.71 9.71% 14.32 81.96% 7.87
单位制造费用(元/件) 51.32 -15.08% 60.43 28.71% 46.95
注:上述毛利率变动系数值绝对值差异,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变动系数值百分比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 10.07%、-5.49%、-6.20%。2023
及 2024 年,随公司中大件产品增多,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单位价格、单位成
本均持续上升,但因单位价格增速不及单位成本增速,导致毛利率持续下降。其中,2023
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系一方面,从行业及客户维度来看,
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新能源领域主要规格产品毛利空间承压,部
分头部新能源整车厂客户毛利空间压缩,叠加部分存在年降协议的客户亦存在降价压力,
进一步拉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毛利率;另一方面,公司自身产品内部结构调整,产品向
中大件方向发展,材料成本增加,同时公司处于战略转型攻坚期,资产规模增大,产能
爬坡阶段,规模效应不明显,制造费用增长,同时为提高自有产能利用率,加速自有产
能释放,公司减少半成品采购,增加自主生产比重,生产人员配备数量增加,人工成本
相应上升,叠加新品生产效率及良率处于爬坡过程,推动成本上升,综合作用导致毛利
率下降较多。
车市场竞争仍然激烈,部分客户的主要规格产品价格继续下行,但总体随中大件产品收
入占比增多,平均单位价格上升;单位成本层面,随着公司产能逐步爬坡以及生产效率
有所改善,制造费用下降,但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叠加新项目中大型产品增多,单产品
材料及人工等耗用量增多,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总体上,单位价格上升幅度不及单位成
本涨幅,导致毛利率略有下降。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毛利率 12.00% 6.46% 5.54% -3.31% 8.85%
销量(万件) 598.64 -4.11% 624.28 -17.22% 754.16
单位价格(元/件) 74.52 0.10% 74.45 19.19% 62.46
单位成本(元/件) 65.58 -6.74% 70.32 23.52% 56.93
其中:
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单位直接人工(元/件) 7.54 -17.86% 9.18 66.61% 5.51
单位制造费用(元/件) 32.77 -5.10% 34.53 23.76% 27.90
注:上述毛利率变动系数值绝对值差异,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变动系数值百分比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传动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8.85%、5.54%、12.00%,主要
服务于博格华纳集团、长城、长安等。2023 年,尽管公司汽车传动零部件产品的单位
价格随公司中大尺寸产品收入增多而上升,但从主要规格产品来看,受市场竞争加剧影
响,公司对部分整车厂客户的主要规格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进而影响毛利率,同时成本
端随产品变化,材料及人工等成本波动,叠加规模效应不明显、自产比例增加、新品生
产效率及良率处于爬坡过程等因素,公司汽车传动零部件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上升,导
致整体板块毛利率下降。2024 年,整体板块平均单位价格变动较小,同时随生产效率
提升及成本管控加强,成本损耗减少,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叠加公司减少了对部分低毛
利客户的销售,引致汽车传动零部件产品毛利率有所修复。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毛利率 2.34% 3.28% -0.94% -7.15% 6.21%
销量(万件) 1,334.56 -15.71% 1,583.23 -22.55% 2,044.16
单位价格(元/件) 18.46 18.84% 15.53 17.03% 13.27
单位成本(元/件) 18.02 15.03% 15.67 25.86% 12.45
其中:
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单位直接人工(元/件) 2.97 1.37% 2.93 97.97% 1.48
单位制造费用(元/件) 7.32 12.79% 6.49 16.52% 5.57
注:上述毛利率变动系数值绝对值差异,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变动系数值百分比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引擎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 6.21%、-0.94%、2.34%,主要服务
于舍弗勒集团、法雷奥集团、博泽集团、大陆集团等。单位价格层面,2023 年以来,
平均单位价格随公司产品结构变动而变动,其中部分客户叠加产品年降等因素影响,主
要规格产品售价有所下降;单位成本方面,随产品结构变动,单产品材料、人工等耗用
量波动,其中 2023 年度,人工成本较高的产品比例上升叠加自产比例增加综合导致平
均单位人工成本上涨较多,毛利率下降。2024 年公司减少了对部分低毛利客户的销售,
同时随成本管控的持续优化,毛利率有所修复。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毛利率 15.83% 12.39% 3.44% -3.28% 6.72%
销量(万件) 613.80 -16.50% 735.06 -16.92% 884.80
单位价格(元/件) 16.87 -1.06% 17.05 8.88% 15.66
单位成本(元/件) 14.20 -13.73% 16.46 12.74% 14.60
其中:
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单位直接人工(元/件) 0.92 -40.65% 1.55 -6.06% 1.65
单位制造费用(元/件) 3.89 -38.06% 6.28 8.28% 5.8
注:上述毛利率变动系数值绝对值差异,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变动系数值百分比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 6.72%、3.44%和 15.83%,主要服
务于马勒集团、法雷奥集团、康奈可集团等。2023 年,受产品结构变化、成本端波动
等因素影响,毛利率下降。2024 年以来,公司汽车热交换零部件中高毛利的产品增加
较多,叠加公司持续实施降本增效举措,整体板块成本端改善,推动毛利率上涨较多。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毛利率 21.64% 6.32% 15.32% -1.00% 16.32%
销量(万件) 243.03 -13.34% 280.45 -55.24% 626.56
单位价格(元/件) 36.45 17.39% 31.05 26.01% 24.64
单位成本(元/件) 28.56 8.64% 26.29 27.52% 20.62
其中:
单位直接材料(元/件)
单位直接人工(元/件) 5.3 15.47% 4.59 71.91% 2.67
单位制造费用(元/件) 13.01 33.03% 9.78 18.98% 8.22
注:上述毛利率变动系数值绝对值差异,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变动系数值百分比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16.32%、15.32%、21.64%,
主要面向法雷奥集团、博世集团等,受产品结构变化、成本端波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
内该板块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其中 2024 年,公司部分高毛利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叠加成本端持续优化,板块内主要客户毛利率进一步改善,推动整体板块毛利率上升。
(1)影响净利润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营业收入 230,330.80 16,855.70 213,475.10 39,021.03 174,454.07
营业成本 229,193.49 13,506.95 215,686.54 57,444.76 158,241.78
营业毛利 1,137.31 3,348.75 -2,211.44 -18,423.73 16,212.29
综合毛利率 0.49% / -1.04% / 9.29%
期间费用 52,560.39 1,887.71 50,672.68 14,349.08 36,323.60
资产处置收益 -242.01 798.54 -1,040.55 -1,097.79 57.2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269.25 630.19 -5,899.44 -5,057.24 -842.2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846.19 -1,367.00 520.81 1,486.07 -965.26
“-”号填列)
其他收益 2,845.74 2,132.30 713.44 -3,522.41 4,235.85
利润总额 -56,999.40 3,074.14 -60,073.54 -41,561.83 -18,51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1,674.51 4,778.08 -56,452.59 -41,018.07 -15,434.5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52,162.02 2,455.15 -54,617.17 -35,904.25 -18,712.92
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得益于下游行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渗透率持续提升及下游客户
放量等,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但受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例行降价以及成本端因素影
响,公司毛利率持续处于低位,2022 年公司毛利额未能覆盖期间费用,导致首次出现
亏损,净利润为-15,434.5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18,712.92 万元;2023 年及 2024 年,受毛利率持续处于低位、期间费用高企以及资
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共同影响,公司持续亏损。
(2)相关因素对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针对公司 2023 年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 2024 年仍处于亏损状态,现对利润表项
目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程度进行测算。由于 2023 年及 2024 年净利润为负,为剔
除所得税对于净利润的影响,主要分析相关因素对于利润总额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 2024 年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 2023 年利润总额的影响
项目
影响金额 影响率 影响金额 影响率
利润总额变动 3,074.14 / -41,561.83 /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对经营业绩
的影响
毛利率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3,265.52 106.23% -18,019.50 -43.36%
营业毛利变动(1) 3,348.75 108.93% -18,423.73 -44.33%
期间费用变动(2) -1,887.71 -61.41% -14,349.08 -34.52%
其中:销售费用 71.39 2.32% -665.77 -1.60%
管理费用 -152.67 -4.97% -6,763.78 -16.27%
研发费用 3,911.56 127.24% -109.09 -0.26%
财务费用 -5,717.99 -186.00% -6,810.44 -16.39%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3) 630.19 20.50% -5,057.24 -12.17%
其他收益变动(4) 2,132.30 69.36% -3,522.41 -8.48%
其他因素变动(5) -1,149.39 -37.39% -209.37 -0.50%
(1)+(2)+(3)+(4)+(5)
因素合计影响
注 1:营业收入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期收入-上期收入)*当期毛利率;
注 2:毛利率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上期收入*(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
;
注 3:营业毛利变动=营业收入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毛利率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注 4:各项目影响金额=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影响率=影响金额/利润总额变动额;
注 5:上述变动金额,正数表示对经营业绩正向影响,负数表示对经营业绩反向影响。
营业毛利变动对于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率为-44.33%,营业毛利变动主要受毛利率变动
影响,其中毛利率变动对于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率为-43.36%。因此,毛利率下降是导
致利润出现亏损的首要原因。2023 年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
进一步加剧,公司利润空间压缩,同时受产品年度例行降价,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
人工成本攀升,前期资本性开支较大,产能爬坡阶段固定成本上升以及新项目生产效率
及合格率爬坡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较多,影响经营业绩。
同时,2023 年期间费用变动对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率为-34.52%,主要因管理费用
和财务费用变动引起,其中管理费用方面,随生产基地逐步投产、经营规模扩大,为增
强内部控制及管理水平,公司人力、资产、费用等相关管理用资源投入增加,同时整合
部分外租产线等管理优化,导致管理费用上升;财务费用方面,公司于 2021 年完成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存续期间财务费用较高,同时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
资金需求,公司融资规模上升,引致财务费用增加较多。此外,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总
额影响为-12.17%,主要系当期毛利率下降较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同时对部分
闲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所致。
业毛利变动对于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率为 108.93%,营业毛利变动主要受毛利率变动影
响,其中毛利率变动对于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率为 106.23%。2024 年度,随着公司销售
收入增长,以及持续实施提高生产效率、优化成本控制等举措,产品生产效率提升,毛
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推动经营业绩改善。
同时,研发费用变动对利润总额变动的影响率为 127.24%。随着在汽车零部件等方
向的经验与技术积累,公司通过集约化管控体系的深化实施,实现研发费用的显著下降。
酬总额下降,同时随着集约化管控举措的逐步实施,开发材料费等有效节约。
因此,2024 年度毛利率由负转正及研发费用有效控制是亏损减少的主要原因。但
由于可转债利息费用较高以及融资规模增长较快,财务费用仍处于高位,对利润总额的
影响率为-186.00%,导致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综上,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趋势,但因毛利率较低,以及因运营
所需的相关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高企等因素,综合导致公司 2022 年以来持续亏损。
绩亏损幅度同比有所收窄,具体情况如下:
汽车零部件收入为 39,313.97 万元,收入占比超过 65%,同比上涨 37.11%,主要得益于
提振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得以延续并加速落地,汽车行业尤其新能源汽车领域快速增长,
下游客户需求旺盛,推动公司销售规模扩张。
能逐步爬坡、产品生产效率提升,公司毛利率已有所改善,同比提升 1.55 个百分点,
同时管理费用因降本增效措施的持续开展呈现降低态势,研发费用随着公司在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方向的技术及经验积累得到有效控制,财务费用因汇兑收益增加而有所下降,
期间费用总体减少明显,2025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幅度收窄。
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承压,压制
毛利率修复速度,叠加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规模效应尚在提升过程中,导致毛利率仍
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综上,发行人 2025 年一季度收入持续上涨,同时随着产能逐步爬坡、生产效率提
升,叠加成本费用管控举措有效落实,2025 年一季度业绩有所修复,但因毛利率仍处
于较低水平,公司现阶段仍处于亏损状态。
(二)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综合毛利率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数 18.33% 20.02% 20.92%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 18.49% 18.99% 19.62%
泉峰汽车 0.49% -0.07% 9.29%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其中,美利信毛利率系其汽车类零部件分部业务毛利率;
“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追溯调整 2023 年度,但因各可比公司调整情况存在差
异,为确保整体可比性,此处毛利率对比仍采用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9.29%、-0.07%(追溯调整前)、0.49%,低于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中位数及平均值。近年来,随着行业内相关企业在自主研发、技术创新
与海外开拓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行业竞争逐步加剧。2022 年以来,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广东鸿图、文灿股份、旭升集团、美利信毛利率均呈现整体下降趋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相对更明显,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
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长、产品例行降价、公司产品结
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因公司处于战略转型期,前期资本投入大,产能扩张迅
速,但产值增速未能与之匹配,新项目的生产效率和质量仍在提升中,无法充分分摊成
本,进一步拖累毛利率水平,对此公司坚决采取并持续落实一系列提升生产效率、优化
成本控制等举措,2024 年毛利率状况已出现改善迹象。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数 28,738.12 20.92% 32,882.16 -3.32% 31,314.62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 32,642.63 0.40% 12,481.74 8.96% 25,702.60
泉峰汽车 -52,162.02 4.50% -54,617.17 -191.87% -18,712.9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净利润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其中广东鸿图、双林股份 2022 年净利润数据系其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追溯调整后的财务
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净利润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中位数及平均值。从
净利润变动率来看,2023 年以来,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爱柯迪受益于收入
增长及持续实施降本增效措施等因素,净利润上涨较多,文灿股份、旭升集团、美利信
净利润增速放缓或下降,发行人因毛利率水平较低,以及融资规模上升造成的财务费用
高企,研发费用处于较高水平等因素影响,2023 年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净利润下滑
幅度高于同行业;2024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变动出现分化,双林股份降本增
效效果明显,净利润涨幅较大,文灿股份得益于车身结构件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带来的产
品结构优化,净利润增长较快,广东鸿图、爱柯迪、旭升集团、美利信净利润增速放缓
或下降,其中美利信出现亏损。公司持续落实降本增效举措,亏损规模有所收窄。
(三)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改善或消除
针对毛利率较低及经营业绩亏损情况,公司持续聚焦产能释放和经营绩效改善,已
采取系列降本增效举措,主要举措说明如下:
别并积极参与毛利水平合理、终端市场需求明确的优质项目,强化风险评估与过程管理,
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早形成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增强毛利率改善弹性;
开产品质量分析会、聘请行业资深技术人才等措施,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参数,提升产品
一次合格率,降低生产损耗成本。针对量产产品,制定覆盖全工序的标准化操作规范,
通过工艺稳定性管控降低生产波动,实现效率与质量双提升;
流运输改善等措施降低内部协同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步推进新增生产基地投产
进度,有序整合外租车间资源至现有生产基地,通过集约化管理压降场地租赁等运营成
本;
价格区间,同时与主要客户建立原材料(如铝锭)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实现成本波动风
险传导。在费用管控端,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费用压降指标并纳入绩效
考核,同步强化采购领用全流程管控,精准识别并压降非必要支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人均产出效率。
综上,2024 年公司毛利率已由负转正,亏损幅度有所收窄。从期后数据来看,2025
年一季度,根据未经审计或审阅的管理层数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104.08 万元,同
比上涨 19.36%,毛利率达到 2.19%,同比提升 1.55 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9,049.15 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收窄 35.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78.37 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收窄 27.39%。未来伴随下游行业
发展,客户需求不断增长、产能逐步爬坡、生产效率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持续优化,费
用管控措施有效落实等,相关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望逐步减弱,公司经营
业绩具备改善基础。
三、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一)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净利润 -51,674.51 -56,452.59 -15,434.52
加:资产减值损失 5,269.25 5,899.44 842.20
信用减值损失 846.19 -520.81 965.2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625.20 1,163.07 1,319.84
无形资产摊销 712.00 709.55 553.5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2.95 350.76 344.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71 94.68 316.36
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0.00 926.97 270.43
递延收益 -148.44 0.00 0.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22 -71.51 -115.2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8,364.86 11,022.31 5,830.92
递延所得税变动 -5,324.89 -3,620.96 -3,066.6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21.18 -2,166.12 -30,925.0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2,134.55 -21,966.78 -50,833.53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其他 -1,130.02 3,006.73 -5,919.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70.38 -32,801.70 -52,747.32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5,434.52 万元、-56,452.59 万元和-51,674.51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747.32 万元、-32,801.70 万元和 13,770.38 万元,
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存货、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变动所致
量净额为-32,801.70 万元,净流出规模较上年收窄,两者变动趋势相反,主要原因在于:
(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同比减少,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回款金额较
多所致;(2)存货的增加额同比减少,主要系 2022 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增多备
货增加等因素影响,期末存货金额增加较多,2023 年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改善存货周
转情况,存货增加额减少;(3)随资产规模扩大,2023 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增加
较多,同时融资规模上升引致财务费用增加较多,该等项目进一步加大净利润与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差异。
动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付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变动所致
净额为 13,770.38 万元,表现为净流入,两者变动方向一致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改善程度更明显,主要原因在于:
(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同比增加,一方面,
当期泉峰汽车欧洲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准则计入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并按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2024 年该政府补助正向影响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 17,659.45 万元,但负向影响当期净利润 148.44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当期采购
规模较大,且逐步加强供应商管理,应付款项和应付票据等增加较多;
(2)随资产规模
扩大,2024 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增加较多,同时融资规模上升引致财务费用增加
较多,该等项目进一步加大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差异。
综上所述,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方向相反,
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及存货增加额同比减少,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同比增加
较多所致;2024 年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金
额不同,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关应付项目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财务
费用等同比增加较多所致。该等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净利润 43,195.34 44,608.00 48,050.12
广东鸿图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12,427.01 117,767.01 88,893.10
差额 -69,231.67 -73,159.01 -40,842.98
净利润 49,762.44 8,193.85 7,588.39
双林股份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7,113.59 37,762.20 44,290.62
差额 -17,351.15 -29,568.35 -36,702.22
净利润 97,197.92 92,583.61 67,395.23
爱柯迪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70,875.94 130,613.53 64,723.35
差额 -73,678.02 -38,029.92 2,671.88
净利润 11,506.85 5,043.27 23,757.79
文灿股份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7,916.57 77,856.29 58,039.85
差额 -26,409.72 -72,813.02 -34,282.06
净利润 18,225.56 16,017.13 14,425.93
嵘泰股份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8,309.21 12,150.20 -2,473.79
差额 -20,083.65 3,866.93 16,899.72
净利润 41,074.48 71,160.76 70,018.34
旭升集团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1,551.32 97,813.07 37,536.90
差额 -80,476.84 -26,652.31 32,481.44
美利信 净利润 -16,356.17 13,583.74 22,430.20
公司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0,819.36 63,323.44 58,115.55
差额 -57,175.53 -49,739.70 -35,685.35
净利润 -51,674.51 -56,452.59 -15,434.52
泉峰汽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770.38 -32,801.70 -52,747.32
差额 -65,444.89 -23,650.89 37,312.8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同花顺,其中广东鸿图、双林股份 2022 年净利润数据系其于 2023 年度审
计报告中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2023 年度,发行人与广东鸿图、文灿股份、美利信走势相似,净利润
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均相反;2024 年度,发行人与双林股份、爱
柯迪、嵘泰股份走势相似,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
幅度不同。各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主要系经营策略、运营能力等不同所致,具有合理性。
四、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所属行业、主营业务、
公司规模、合作历史、交易内容和金额等,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作是否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经营 合作起 主要采购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规模 始年份 内容
顺博合金安徽有限
公司 金属废料和碎
顺博铝合金湖北有 屑加工处理
限公司
冶金、有色金
江苏有色金属进出
口有限公司
的进出口贸易
铝土矿开采、
氧化铝生产、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
工及铝用炭素
生产
汽车传动及动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 汽车零部件及 力系统精密零
份有限公司 配件制造 部件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轴承及多类机
安徽远大轴承科技
有限公司
件、车件、淬
序 注册资本 经营 合作起 主要采购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规模 始年份 内容
火件的生产制
造与销售
低碳铝合金研
帅翼驰(安徽)新 新材料技术推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服务
售
工业铝材的研
中亿丰金益(苏州) 建筑、家具用
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配件制造
售
南通众福新材料科 常用有色金属
技有限公司 冶炼铝冶炼
宁波惠金理化电子 其他电子元件
有限公司 制造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再生铝合金锭
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
南京奥优美特压铸 压铸件、
技术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海泰克精密压铸江 其他有色金属
苏有限公司 压延加工
注 1:所属行业分类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注 2:本表中供应商经营规模,年营业收入小于 1 亿元定义为“小型”,年营业收入 1 亿元至 10 亿
元定义为“中型”,年营业收入大于 10 亿元定义为“大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述供应商交易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万元) 是否存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 否
顺博铝合金湖北有限公司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化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紧密相关,历年变动情况的
分析如下:
①2023 年度较 2022 年度变动情况
司对原材料和半成品采购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增加了原材料采购金额用于自行加工,
而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铝为大宗商品,存在较为统一的质量交付标准且市场
竞争充分,因而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空间较大。2023 年以来公司积极采取降本增效措
施,加大对铝原材料供应商询价力度,深化供应商多方询价机制,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
优先选择价格、原材料品质、供货服务、付款结算方式等对公司更有利的供应商,导致
供应商有所变化,对顺博合金、帅翼驰(安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额上升,对南
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额下降。同
时,因公司采购结构的调整,公司减少了对半成品的采购,因此对南京奥优美特压铸技
术有限公司、海泰克精密压铸江苏有限公司采购额相应下滑。
②2024 年度较 2023 年度变动情况
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国
内知名金属集团,质量良好同时具备价格优势,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系贸易类
供应商,在提供帅翼驰(安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同时,付款结算方式对公
司更有利,有效提升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相应增加对该等供应商的采购,减少了
对其他铝件供应商的采购。同时,随着新项目陆续进入量产阶段,公司钢件采购需求显
著增长,加大了对安徽远大轴承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存在一定变化,变动原因合理,不存在关联关系及
重大依赖情形。
五、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重大偿债风险
(一)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鸿图 45.18% 38.86% 42.77%
双林股份 57.86% 62.99% 62.84%
爱柯迪 40.42% 43.27% 43.43%
文灿股份 51.06% 58.33% 58.55%
嵘泰股份 40.77% 36.86% 46.33%
旭升集团 52.55% 37.82% 41.55%
美利信 56.76% 42.65% 68.4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49.23% 45.83% 51.99%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 51.06% 42.65% 46.33%
泉峰汽车 72.35% 65.98% 54.6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66%、65.98%、72.35%,逐年上升,高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
一方面,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系重资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较大。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为把握全球市场发展机遇,实
现传统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战略转型,公司加大生产基地投资力度。为满
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产能顺利落地,公司采用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
筹措资金,导致财务杠杆水平上升。近年来,爱柯迪、文灿股份、嵘泰股份、旭升集团
等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产能扩建,其中爱柯迪、旭升集团与公司产能扩建规模相对接近,
但其经营规模及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
另一方面,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
损,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结合债务工具保持经营资金运转,导
致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正,资产负债率相对
较低。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扩张及经营业绩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在融资渠道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征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债务违约及
其他降低偿债能力的负面记录;公司与借款银行有较长时间的合作,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银行借款额度基本可循环使用,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借款违约情况,公司借款并非在
同一时间段内全部到期,被银行要求在较短时间内清偿全部借款的可能性较低。公司资
金续贷未出现重大不确定事项,也不存在明显降低偿债能力的其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复合增长率超过 46%,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新能源业务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受益于产业政策支持,下游市
场发展空间广阔,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将保持增长。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集中于 1 年以内,账龄结构较为健康、合理,且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比亚迪、博格华纳
集团、汇川、华为、长城、特斯拉、马勒集团、大陆集团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制造
厂商、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户资信较好,资产质量较高,发生大额坏账风险较低。
公司收入保持增长及应收账款变现能力较强,能够为偿债能力提供有效支持。
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偿债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使
公司业务发展更趋稳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银行授信融资渠道较为通畅,公司营收保持增长,应收
账款质量较优,回收风险较低。此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已有所
改善,未出现恶化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六、结合上述事项,说明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如前文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
增速较快,境内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外销收入占比整体不大,主要供应商变动具有
合理性,但因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导致目前毛利率较低,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
面临一定流动性压力。但长期来看,公司所处行业保持增长,下游客户需求充足,随着
降本增效举措的持续实施,上述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望逐步减弱,具体说
明如下:
汽车行业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汽车行业持
续稳定发展,全球汽车产销量稳中有升,新能源汽车加速渗透。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
的数据,2021 年至 2024 年,全球汽车销量由 8,363.84 万辆增加至 9,531.47 万辆。EV Tank
预计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并在 2030 年超过 50%。
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了鼓励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在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
用电价格、充电设施建设、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等诸多方面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3,128.2 万辆和 3,143.6 万
辆,同比分别增长 3.7%和 4.5%,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2019 年的 120.6 万辆增长至 2024 年
的 1,286.6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0.55%。依据 Statista 的调研分析,2024 年至 2029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有望从 13,139.7 亿元增长至 29,361.3 亿元,年复合增速达
公司以“打造世界级的制造能力,深度融入全球顶级汽车产业链”为战略目标,逐
步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信赖的一站式合作伙伴。凭借较
为突出的技术实力与良好的产品质量,公司已与博格华纳集团、法雷奥集团、大陆集团、
博世集团、马勒集团、华为、汇川等汽车零部件领军企业,以及特斯拉、比亚迪、长城
等知名整车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中、德、美、法、日整车系列。
同时,全球化的客户资源有助于增强公司对于局部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
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客户放量等,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但因行业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固定成本
分摊较多、人工成本变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毛利率较低,叠加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
以及财务费用高企等综合作用,导致公司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攀升,现金流较为紧张。
针对经营业绩情况,公司持续聚焦产能释放和经营绩效改善,采取系列降本增效举
措,2024 年度公司主营毛利率已有所改善,亏损幅度开始收窄,现金流状况逐步修复。
略转型,为确保产能顺利落地,公司采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
筹措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但因资本性投入较大,叠加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营运资金
需求增加,公司结合债务工具保持经营资金运转,导致负债水平上升,资产结构承压。
但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银行授信融资渠道较为通畅,公司营收保持增长,应收账款质量
较优,回收风险较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偿债压力。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逐渐下降,主要供应商变动具有合理性,对持
续经营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毛利率较低、持续亏损、现金流状况以及资产负
债率较高情况,公司已采取系列降本增效举措。2025 年一季度,根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的管理层数据,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60,104.08 万元,同比上涨 19.36%,毛利率同比改善
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提升 27.39%,亏损幅度收窄。未来伴随行
业发展、下游客户需求增长,以及公司降本增效举措的持续实施等,相关事项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望逐步减弱。
七、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外销售收入情况;访谈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了解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
性,核查是否存在异常差异并分析差异原因;
况,量化分析毛利率较低、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分析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
差异及原因,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改善或消除,查阅发行人
在差异的原因;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获取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差异情况表,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行
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东、主要管理人员等,并结合走访、函证等了解主要供应商的主营业务、公司规模以及
双方合作历史、交易内容和金额、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同时访谈公司财务负
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了解主要供应商变动原因,分析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变动是
否具有合理性;
债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要供应商变动、资产负债率较高等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与众多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主机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
据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动,以及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引致固定成本分摊较多,新项目量产初期生产效率及良率
阶段性较低等因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主要受毛利率持续处于低位、期间
费用高企以及资产减值损失等共同影响,其中毛利率较低系经营业绩亏损的首要原因;
反,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及存货增加额同比减少,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同比
增加较多所致;2024 年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方向一致但变
动金额不同,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关应付项目增加,固定资产折旧、
财务费用等同比增加较多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与部分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之间的变动趋势具有相似性;
目采购需求等因素综合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供应商的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扩张及经营业绩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融资渠道较为通
畅,营收保持增长,应收账款质量较优,回收风险较低,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经营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毛利率较低、持续亏损、现金流状况以及资产负债
率较高情况,公司已采取系列降本增效举措,未来伴随行业发展、下游客户需求增长,
以及公司降本增效举措的持续实施等,相关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有望逐步减
弱。
根据申报材料,1)寄售模式下,公司需将存货运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存货结转受
客户消耗速度影响;2)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8,851.67 万元、
别为 24.25%、28.61%、26.22%、29.08%;3)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487.99
万元、1,330.18 万元、3,807.65 万元和 3,286.45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
(1)寄售模式下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信用政策是否与非寄售模式
存在区别;寄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
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寄售模式下
对存货的仓储管理及仓储费用情况、仓储分布情况及对应具体客户、管理机制及内部控
制程序,是否与客户定期对账或进行盘点,是否存在寄售产品超过 1 年未领用的情形;
(3)低值易耗品的具体分类标准及摊销政策,低值易耗品占存货的比重较高的原因及
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结合毛利率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转销情况、存
货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寄售模式下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信用政策是否与非寄售模式存在区别;寄
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推迟或提前
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寄售模式与非寄售模式下的销售单价、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寄售模式 非寄售模式 差异情况
期间
销售单价 毛利率 销售单价 毛利率 销售单价 毛利率
公司寄售模式与非寄售模式下的销售单价、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从业务模式来看,
公司向各类客户销售定制化产品,客户根据不同性能要求对汽车零部件有不同的定制需
求,产品规格、型号不同,其价格和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寄售模式下,2022 年公司以汽车传动零部件业务为主,主要客户为博格华纳集团、
大陆集团、博世集团等知名汽车一级零部件厂商,2023 年以来随公司逐步转型,新能
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增多但收入占比未超过 45%。非寄售模式下,报告期内公司以新
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为主,收入占比从 45%逐步增长至近 70%,主要客户为长城、特
斯拉、比亚迪、华为、汇川及法雷奥集团、马勒集团等知名汽车整车厂、汽车一级零部
件厂商。2022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高于汽车传动零部件业务毛利率,
因此非寄售模式下的毛利率相对较高,2023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低
于汽车传动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寄售模式下的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毛利率相
对较高,具有合理性。
公司对客户执行统一的信用政策,一般集中在 60-120 天,不同模式下的信用政策
不存在重大差异。
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收入确认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
运抵寄售仓,当客户实际领用时产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与客商核对实际使用量后,获
取寄售领料对账记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
况。
经查阅公开披露资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广东鸿图、双林股份、爱柯迪、嵘泰股
份、旭升集团及美利信未披露有关寄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文灿股份及其他汽车零部
件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寄售模式收入确认依据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收入确认政策
文灿股份
子公司百炼集团寄售库存的零部件在使用时确认收入
(603348.SH)
国内销售、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
三联锻造 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客户确认通知,确认销售收入
(001282.SZ) 出口销售、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
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客户确认通知,确认销售收入
双环传动
国内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寄售的,在产品送货经客户签收合格并领用后确认收入
(002472.SZ)
恒帅股份 对于销售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先发货至指定仓库,客户按需领用后定期发送领用
(300969.SZ) 结算单通知公司,公司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欣锐科技 寄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的寄售仓,客户领用后,每月末公
(300745.SZ) 司根据客户的结算系统核对领用数量及金额并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下,在合兴股份将产品运送至寄售客户指定的仓库后,客户从寄售仓库中
合兴股份
领用产品,合兴股份根据合同约定与客户定期对账并根据对账确认的客户于对账期
(605005.SH)
间从寄售仓库中实际领用的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如上表所示,公司与文灿股份、三联锻造、双环传动等汽车零部件行业寄售模式收
入确认方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寄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推
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寄售模式下对存货的仓储管理及仓储费用情况、仓储分布情况及对应具体客
户、管理机制及内部控制程序,是否与客户定期对账或进行盘点,是否存在寄售产品
超过 1 年未领用的情形
(一)寄售模式下对存货的仓储管理和仓储费用情况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和知名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备货量、供
货速度有较高要求,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采用寄售模式。寄售模式下,公司存在客户管
理库存和公司主动管理库存水平两种管理模式。
报告期各期寄售模式下,由公司支付的仓储费用分别为 145.73 万元、168.96 万元
和 160.67 万元,仓储费用支付责任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
类型 客户管理库存 公司主动管理库存
仓库 客户自有或向第三方租赁仓库 第三方物流管理仓库
客户统一管理,寄售产品存放于客户指定仓 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仓库管理,由客户根据
管理模式
库,由客户根据需要即用即领、领后结算 需要即用即领、领后结算
销售部门会根据寄售仓的实际库存水平和
库存商品的 公司按客户寄售产品订单将产品送达指定 设定的安全库存水平,主动通知仓库部门向
管理机制 仓库,根据客户寄售产品库存情况及时补货 寄售仓准备发货,并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
输到客商要求的指定地点
客户保管保养寄售产品,保管期间,因买受 根据协议规定,第三方物流管理仓库负责货
保管及灭失 人保管保养不善造成寄售标的物毁损、灭失 物抵达仓库后的保管、日常管理,并承担接
风险 的,买受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买受 货、仓储、送货过程中因其失误造成的货物
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质量、数量方面的损失
(二)仓储分布情况及对应具体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主要分布情况及对应具体客户情况如下:
是否定期对账
序号 仓储分布 寄售客户 保管方
或进行盘点
Robert Bosch út 1, H-3000 Robert Bosch Elektronika Robert Bosch Elektronika
Hatvan, Hungary Kft Kft
SC 29625, USA Systems, Inc.
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488号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
司 限公司
Bestwinska 43-500,
Valeo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Valeo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Systems Sp. Z.o.o Systems Sp. Z.o.o
Poland
Circuito México #140, BorgWarner
Naciones, San Luis Potosí, RL de CV
是否定期对账
序号 仓储分布 寄售客户 保管方
或进行盘点
SLP 78395, Mexico
ZA de l'Aubrée, 72300 Sablé Valeo Equipement Electrique Valeo Equipement Electrique
sur Sarthe, France Moteur (VEEM) Moteur (VEEM)
长沙县东十一路运通物流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
园A栋42号 有限公司
天津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 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
区东九道36号 津)有限公司 津)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开发区铁山中 博格华纳联合传动系统有 博格华纳联合传动系统有
路131号 限公司 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经兴隆山保 法雷奥压缩机(长春)有限 吉林省宇航国际物流有限
税区3-2/3-3仓库 公司 公司
Valeo système de controle Valeo système de controle
moteur moteur
France
Heidenfelder Stra?e 6, 97525
Schwebheim, Germany
Piramis u. 1, 8200 Veszprém, Valeo Auto-Electric Valeo Auto-Electric
Hungary Magyarország Kft. Magyarország Kft.
(三)管理机制及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针对寄售模式的内部控制程序,具体内部控制流程如下:
关键节点 内部控制
产线完工后由终检岗(OQC)执行成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品直接存入自动
备货管理
化立体仓库,系统同步触发条码扫码入库。
物流部门依据销售订单编制承运计划,包括客户名称、发货地点、产品、数量
等,同步至仓库管理系统,仓库基于系统指令执行扫码出库。
在约定发货日,仓库将货物交付至第三方承运商,由物流人员签收发运单,
发货
终端客户或第三方仓库管理人员签收回执联由物流部归档。产品出库时生成
的扫码数据通过接口实时同步至Oracle系统,系统存货模块自动将库存状态
由“产成品仓”调整为“在途仓”。
国内寄售:物流部追踪第三方仓库的消耗量,定期通过邮件的方式与对方确
库存跟踪 认消耗量,销售专员复核消耗量;
国外寄售:物流部月末通过邮件的方式收集并核实消耗量。
公司主动管理库存模式下,物流专员赴第三方仓库执行盲盘,现场比对系统
数据与实物;客户管理库存模式下,公司根据协议选择远程对账或抽样实地
盘点。
盘点核对
若盘点发生差异,物流专员编制《库存差异调整申请表》,注明差异原因,
经运作部经理及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仓储部账务人员在Oracle系统执行库存
调整,关账时系统自动生成存货科目调整凭证。
(四)是否存在寄售产品超过 1 年未领用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寄售产品的库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寄售存货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7,594.99 100.00% 6,692.98 100.00% 8,043.42 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寄售产品中库龄超过一年未领用的金额分别为
低。发行人通常按照客户要货计划对寄售仓库发货,但存在部分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客
户生产计划调整,进而引起公司寄售产品超过一年未领用的情形,但金额总体较小,不
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寄售产品库龄整体良好,不存在大规模积压情形。
三、低值易耗品的具体分类标准及摊销政策,低值易耗品占存货的比重较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一)低值易耗品的具体分类标准及摊销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应用指南汇编,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
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
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余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
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报告期内,公司低值易耗品主要为使用寿命不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模具、刀具、机
器配件等。其中,模具主要用于生产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刀具、机器配件等主要用于公
司机器设备上零件耗材的日常更换。公司模具与产品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与刀具、机
器配件等能够多次使用,并可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公司作为低值易耗品
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具体摊销方式上,对于模具、刀具等价值较大的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对其他周
转材料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行业企业中,嵘泰股份低值易耗品中的模具和夹具
按一定标准数量的使用寿命分次进行摊销,与发行人具有一致性。
(二)低值易耗品占存货的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生产部门根据低值易耗品的消耗情况及安全库存储备情况提出采购需求,进行低值
易耗品的采购或自行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22,580.72
万元、20,616.90 万元和 25,144.80 万元,占比分别为 28.61%、26.22%和 31.31%,总体
呈上升趋势。其中,模具系产品生产所必备的前期投入,报告期内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张
及产品更迭,库存相应调整;刀具一般与机器设备配套使用,专用性较强,公司一般根
据刀具的切割次数结合生产计划安排备货,报告期内,随机器设备投入加大,相应用于
零部件生产的配套刀具、机器配件等持续增加,具有合理性。
(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因产品、业务模式等存在差异,存货构成不完全相同。
以 2024 年审计报告为例,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是否列示低
可比公司 存货构成情况
值易耗品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广东鸿图 是
合同履约成本
双林股份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质、合同履约成本 否
爱柯迪 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 是
文灿股份 原材料、在产品、备品备件、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质 否
嵘泰股份 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 是
旭升集团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否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质、
美利信 是
在产品、发出商品
泉峰汽车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 是
由上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广东鸿图、爱柯迪、嵘泰股份、美利信存货构
成中涉及低值易耗品,其他可比公司存货结构中未明确披露低值易耗品,可比性较弱。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低值易耗品金额及占比与上述存货构成中列示低值易耗品的
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低值易耗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可比公司
品内容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广东鸿图 未披露 3,878.21 2.68% 2,444.39 2.05% 4,248.86 3.47%
爱柯迪 未披露 451.47 0.40% 564.77 0.58% 635.01 0.74%
嵘泰股份 模具等 10,714.64 16.33% 9,293.12 16.49% 6,257.86 12.82%
美利信 未披露 7,644.89 10.30% 4,064.34 6.86% 2,752.80 4.72%
平均值 5,672.30 7.43% 4,091.65 6.49% 3,473.63 5.44%
模具、刀
泉峰汽车 具、机器配 25,144.80 31.31% 20,616.90 26.22% 22,580.72 28.61%
件等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爱柯迪低值易耗品系其“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美利信系其审计报告披露的
“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双林股份、文灿股份、旭升集团存货结构中未明确披露低值易耗品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及占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
说明如下:
发行人低值易耗品主要为模具、刀具、机器配件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嵘泰股份
披露其低值易耗品中包括模具,但其刀具、模具配件及设备配件在原材料中核算,因此
低值易耗品占比相对较低,广东鸿图、爱柯迪及美利信未明确披露低值易耗品的具体核
算内容,但公开披露资料显示其模具在长期待摊费用或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因此存货
构成可比性较弱。综上,同行业公司存货构成存在一定差异,分项占比有所不同。
四、结合毛利率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转销情况、
存货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一)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30%、-1.06%、0.47%,整体处于较低
水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产能逐步释放以及降本增效举措的持续落实,公司 2024
年毛利率已呈现修复迹象,具体情况详见本审核问询回复第 3 题之“二、量化分析毛利
率较低,2022 年-2024 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相
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改善或消除”。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
针对毛利率较低的产品,若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公司则按照差额相应计提跌
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 1.66%、4.62%、5.70%,2023
年及 2024 年毛利率相对较低,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增加,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产品毛利
率情况相匹配。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
对于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为生产而持有的原
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
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
广东鸿图 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
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
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
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
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
双林股份
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爱柯迪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
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文灿股份 2、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
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
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
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
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嵘泰股份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
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
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旭升集团 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
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美利信 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
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库龄分布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85,151.98 100.00% 82,430.80 100.00% 80,264.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96.36%、95.32%和 92.70%,
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均在 92%以上,库龄情况良好,不存在大规模积压存货的情形。
(四)期后转销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转销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期末存货金额 期后转销金额 期后转销比例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存货期后转销比例分别为 97.30%
和 92.60%,因 2024 年末期后转销数据统计期间较短,公司 2024 年末的期后转销比例
为 65.61%。整体来看,公司存货期后转销比例处于较高水平,不存在大量滞销的情形。
(五)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及与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广东鸿图 5.15 5.10 5.01
双林股份 3.92 3.39 3.66
爱柯迪 4.61 4.59 3.78
文灿股份 7.84 6.18 6.89
嵘泰股份 2.93 2.99 3.03
旭升集团 3.28 3.05 2.99
美利信 4.95 3.55 3.55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4.67 4.12 4.13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 4.61 3.55 3.66
泉峰汽车 2.88 2.71 2.4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2024 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
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追溯调整 2023 年度,
但因各可比公司调整情况存在差异,为确保整体可比性,此处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仍采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48、2.71(追溯调整前)、2.88,存货周转率逐
步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2023 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强
供应链管理,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规模、生产进度及发货时间,存
货周转率逐步改善。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受到存货结构、销售模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公司的存货
周转率有所差异。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存
货结构中低值易耗品占比相对较高,模具等周转率较慢,同时存在较高比例的寄售模式,
拖累周转速度,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跌价准备 占比 跌价准备 占比 跌价准备 占比
原材料 855.86 17.64% 252.61 6.63% 265.59 19.97%
低值易耗品 2,597.92 53.54% 1,834.52 48.18% 449.08 33.76%
产成品 468.43 9.65% 1,009.34 26.51% 373.93 28.11%
在产品 929.72 19.16% 711.18 18.68% 241.58 18.16%
合计 4,851.93 100.00% 3,807.65 100.00% 1,330.1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330.18 万元、3,807.65 万元、4,851.93 万
元,主要为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
货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余额孰低计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期末存货持有量增加,
同时 2022 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公司根据有关会计政策相应
计提跌价,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符合实际业务变化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
分、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鸿图 1.25% 2.03% 1.80%
双林股份 9.46% 10.26% 9.92%
爱柯迪 1.19% 1.81% 1.49%
文灿股份 4.22% 3.95% 3.28%
嵘泰股份 2.78% 2.33% 1.51%
旭升集团 3.41% 2.14% 1.43%
美利信 7.07% 7.54% 6.17%
平均值 4.20% 4.29% 3.66%
剔除双林股份及美
利信后平均值
公司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泉峰汽车 5.70% 4.62% 1.66%
注:上述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公开披露资料。
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双林股份更侧重于汽车内外饰、轮毂轴承单元,同时布局
新能源电驱动系统业务,美利信主营业务包括通信业务、汽车业务,业务结构与其他可
比公司存在差异,剔除该等可比公司后,2022 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广
东鸿图、爱柯迪、嵘泰股份、旭升集团等较为接近;2023 年以来,公司毛利率持续处于
低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变化情况,具有
合理性。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发行人寄售模式,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行人有关人员,了解销售单价、毛利率差异及差异原因、合理性;
户的访谈情况及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等,分析不同模式下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
原因、合理性;
分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查阅同行业及汽车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
露信息,分析公司寄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是否与同行业存在显著差异;
抽查寄售模式、非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支持性单据,分析公司是否存在推迟或提前确
认收入的情况;
司财务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物流部负责人,了解公司寄售模式下对存货的仓储管
理机制及内部控制程序,是否与客户定期对账或进行盘点,获取寄售仓存货库龄统计表,
了解寄售产品是否存在超过 1 年未领用的情况及其原因、合理性;
账单、银行回单等,复核寄售模式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针对发行人存货情况,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理层,了解低值易耗品的具体分类标准及具体内容,分析发行人低值易耗品核算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性,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低值易耗品披露情况,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分析差异
原因;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存在重大差异;
布情况,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
生产及销售周期情况与备货政策,了解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存货周转率变动原因;
盘点情况,于 2024 年末对主要生产基地执行存货监盘程序,观察是否存在存货呆滞、毁
损等情形;
货跌价计提比例及存货周转率,访谈发行人有关人员了解差异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价、毛利率水平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寄售模式的收入确认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或进行盘点。公司存在部分寄售产品超过 1 年未领用的情形,但整体库龄情况良好,不
存在大规模积压存货的情形;
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低值易耗品占存货比重较高,主要系随业务
规模扩张,与新项目、新增机器设备配套使用的模具、刀具、机器配件等增加所致,具
有合理性。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构成存在差异,可比性较弱;
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逐步提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变化情况,
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6,882.43 万
元、202,262.77 万元、308,846.82 万元和 326,618.38 万元;2)2023 年末,公司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3,421.97 万元;3)报告期内各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6,363.86
万元、118,634.57 万元、61,539.82 万元和 69,172.96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发行人说明:列表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结合行业格局、主要用
途、实际使用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结合产能利用率、行业周期变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
程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列表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结合行业格局、主要用途、实际
使用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列表说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447,239.85 404,892.42 272,729.93
房屋建筑物 125,680.64 127,090.03 49,796.68
机器设备 298,534.02 258,101.53 209,455.17
仪器仪表 17,399.39 14,984.68 9,715.15
运输设备 1,888.65 1,169.93 918.20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2,060.62 2,008.95 1,261.58
其他设备 1,676.53 1,537.29 1,583.14
二、累计折旧 122,134.20 92,623.62 70,467.16
房屋建筑物 16,714.95 11,396.25 8,229.49
机器设备 95,529.66 73,440.74 56,699.15
仪器仪表 7,138.97 5,583.37 3,665.15
运输设备 726.33 501.70 396.83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917.12 806.79 637.13
其他设备 1,107.18 894.78 839.42
三、减值准备 2,616.04 3,421.97 -
房屋建筑物 - - -
机器设备 2,500.86 3,266.48 -
仪器仪表 115.18 155.49 -
运输设备 - -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 -
其他设备 - - -
四、账面价值 322,489.60 308,846.82 202,262.77
房屋建筑物 108,965.69 115,693.78 41,567.19
机器设备 200,503.50 181,394.31 152,756.03
仪器仪表 10,145.24 9,245.82 6,050.01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运输设备 1,162.32 668.23 521.37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1,143.51 1,202.16 624.45
其他设备 569.35 642.51 743.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2,262.77 万元、308,846.82 万元、
备构成,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产能扩张,固定资产规模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 9,046.39 6,270.56 62,885.35
机器设备 49,881.36 52,476.99 52,380.19
仪器仪表 799.73 1,162.45 2,962.46
其他 736.77 1,629.82 406.56
合计 60,464.26 61,539.82 118,634.57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以及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安装、调试、验收的机器
设备和仪器仪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18,634.57 万元、
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结合行业格局、主要用途、实际使用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投资固
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全球汽车产业呈现“总量复苏与区域转移”的双重特征。2021 年至 2024 年,全球
汽车产销量分别从 8,014.59 万辆、8,363.84 万辆增至 9,250.43 万辆、9,531.47 万辆,其
中中国作为最大单一市场,2024 年产销量达 3,128.2 万辆、3,143.6 万辆,同比增长 3.7%、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从 127.05 万辆、125.62 万辆爆发至 1,288.8 万辆、1,286.6 万辆,渗透
率提升至 41.2%、40.93%,年均复合增长率超 47%,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向轻量化、智
能化转型,催生对大型压铸机、智能化产线等固定资产的迫切需求。
在全球化采购趋势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凭借成本优势和技术突破,全球市场份
额持续提升,2013 年至 2024 年出口额从 453 亿美元增至 934 亿美元。但行业内部竞争
格局分化明显:国际头部企业以规模化生产、百年技术积累占据高端市场,而国内企业
中,规模以上企业较少,多数中小厂商受困于“规模小、技术弱、成本高”瓶颈,陷入
同质化低价竞争。
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及时性、生产规模性及质量稳定性要求严苛,零部
件企业通常通过投资机器设备(如大型压铸机)、建设现代化厂房及仓储设施,并储备
技术人才与熟练工人,才能构建稳定高效的生产体系。为应对下游需求、抢占市场份额,
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广东鸿图、爱柯迪、文灿股份、嵘泰股份、旭升集团、美利信等均积
极扩产,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超 10 亿元,公司投资固定资产及
在建工程与同行业相符,与行业趋势一致,具备行业普遍性。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广东鸿图 382,023.72 20,935.86 143,145.45
双林股份 167,354.84 9,191.73 -17,739.86
爱柯迪 387,060.45 51,836.25 229,641.72
文灿股份 320,004.28 108,533.22 161,228.98
嵘泰股份 181,144.86 36,362.65 119,925.08
旭升集团 453,183.74 51,441.51 199,775.50
美利信 340,052.35 16,018.05 219,671.37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数 318,689.18 42,045.61 150,806.89
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 340,052.35 36,362.65 161,228.98
泉峰汽车 322,489.60 60,464.26 229,707.57
注: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金额=2024 年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021 年末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工业、生产厂房及仓库等,机器设备及主要用途介绍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型 主要设备 主要用途
通过高压将熔融金属压入模具型腔,成型
压铸设备 压铸机、铝熔化炉
汽车结构件与功能件
对钢制零部件进行高精度切削、铣削、钻
钢件机加工设备 磨床、车床、滚压设备
孔等加工
对铝合金零部件进行精密加工,解决压铸
铝件机加工设备 加工中心、车床、清洗机
毛坯的尺寸精度与表面质量问题
模具设备 加工中心、火花机、切割机 设计与制造压铸模具、冲压模具等
完成零部件的组合装配、检测与包装,实
装配设备 装配线
现从单个零件到总成件的高效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房屋建筑物状况良好,均在正常使用中;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均正常
使用,不存在毁损灭失情况;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检修,使得
资产处于良好的运维状况,满足生产需求。
同时,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类如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主要用于汽车零
部件的生产制造的加工环节,处于闲置或报废待处理状态,并且预计在较长时间内使用
可能性较低,公司已同步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产品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产量 1,158.56 1,081.04 787.25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销量 1,119.31 1,011.72 656.72
产销率 96.61% 93.59% 83.42%
产量 622.29 587.89 776.30
汽车传动零部件 销量 598.64 624.28 754.16
产销率 96.20% 106.19% 97.15%
产量 1,265.60 1,595.49 2,112.90
汽车引擎零部件 销量 1,334.56 1,583.23 2,044.16
产销率 105.45% 99.23% 96.75%
产量 602.33 758.99 862.62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
销量 613.80 735.06 884.80
产品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产销率 101.91% 96.85% 102.57%
产量 264.10 282.18 644.68
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 销量 243.03 280.45 626.56
产销率 92.02% 99.39% 97.19%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产能扩张,大幅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有效缓解了产能紧张的问
题。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 95.81%、98.35%、99.91%,保
持较高水平。
近年来公司产能规模扩张较快,短期来看,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对公司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有所拖累,但长远来看,产能构建奠定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增长的基础。
具体阐述如下:
短期来看,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资金需求较大,公司资本性投入较大,报告期
内累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超过 28 亿元,推动公
司财务杠杆水平上升,财务费用持续增加,且长期资产投资效益具有一定滞后性,前期
产能爬坡阶段,产值与产能尚不匹配,规模效应不明显,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金
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从 1%上升至 8%,短期内对利润表有所拖累。
但长远来看,公司加大生产基地高端化、智能化配置投入,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
争力,能够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等需求,持续、稳定地为客户提
供性能可靠、品质优良的产品,未来随着产能逐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显现,长期来看
资产投资奠定了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基础。
二、结合产能利用率、行业周期变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期末固定资产和在
建工程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一)产能利用率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工序包括模具设计与制造、压铸、机加工以及组件总成的装
配等环节。考虑实际各工序生产设备及人员使用情况,其中压铸工序是发行人生产的主
要瓶颈。因此,压铸设备的利用率较能体现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公
司产能利用率基本维持在 80%以上,资产运转良好。
(二)行业周期变化
汽车工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和演变,现已步入产业成熟期,成为各主要工业国家的
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2021 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全球汽车行业
有所回暖,产量和销量均呈现上升态势。EV 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
量达到 1,823.6 万辆,同比增长 24.4%。EV Tank 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在 2025 年
和 2030 年将分别达到 2,542.2 万辆和 5,212.0 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并
在 2030 年超过 50%。汽车行业加速向新能源领域转型。
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在购置补贴、免征车辆
购置税、用电价格、充电设施建设、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等诸多方面给予了大量政
策支持。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2019 年的 120.6 万辆增
长至 2024 年的 1,286.6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0.55%,已成为汽车产业不可忽视的
组成部分。
作为整车行业上游的汽车零部件行业,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零配件行
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给汽车零部件企业提供了新的市场
机遇,带来了电机、电驱系统等相关新型零部件需求。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预计到 2030
年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销售额将达到 157,426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2.3%(2024 年-2030
年)。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之一,其汽车零配件市场规模也持续增长。
(三)市场竞争情况
近年来,随着行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厂商在技术、成本、服务、品牌等方面展开全
方位较量,市场竞争推动智能驾驶、先进三电系统和压铸等技术快速迭代,汽车零部件
企业围绕装备能力、工艺开发、系统交付及供应链协同构建综合竞争力。
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具有稳定成长性的优质汽车零部件公司,凭借着优秀的
模具设计开发能力、门类齐全的技术工艺及强大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深入融入电动化、
智能化产业浪潮,持续进行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并在积极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制造技
术与工艺的同时,加大生产基地高端化、智能化配置投入,持续、稳定地为客户提供性
能可靠、品质优良的产品,广泛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系统及汽车的热交换系统、
传动系统、引擎系统、转向与刹车系统。特别在自动变速箱阀体、电机电控壳体组件等
细分产品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赢得了客户的深度信赖,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
声誉。
(四)发行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计提充分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
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上述长期资产减值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减 固定资产减 固定资产减 固定资产减 固定资产减
减值损失 值准备 值损失 值准备 值损失 值准备
机器设备 3,299.89 2,500.86 3,266.48 3,266.48 - -
仪器仪表 - 115.18 155.49 155.49 - -
合计 3,299.89 2,616.04 3,421.97 3,421.97 - -
产主要为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类如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的生产
制造的加工环节,处于闲置或报废待处理状态,并且预计在较长时间内使用可能性较低,
因此按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价值的金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
期内各期末,公司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资产账面价值,
未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充分。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运转良好,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保持增长,
公司凭借着技术沉淀及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深度信赖,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具有坚实的业绩增长基础。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已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
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控制制度,评价相关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是否有效;
产折旧年限,并获取公司固定资产卡片台账,了解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了解在建工程构成等情况;
扩产情况;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主要用
途,以及长期资产的投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获取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并与
公开披露数据进行复核,分析产销率情况;
盘点并实施监盘程序或复核会计师毕马威监盘底稿,核查是否账实相符,分析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了解发行人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结合监盘情况,核实资产使用状况,确
定是否存在无法使用、毁损或者闲置废置的固定资产;
资产减值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续的预期使用情况,评估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普遍性,公司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主要产品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短期来看,投资固定
资产及在建工程对公司利润表有所拖累,但长远来看,智能化先进产能构建奠定了公司
经营业绩未来增长的基础;
工程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17%、20.82%、
请发行人说明:结合费用构成、人员数量、人均薪酬、折旧摊销等,说明报告期内
各项期间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与经营规模和收入变化匹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费用构成、人员数量、人均薪酬、折旧摊销等,说明报告期内各项期间
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1,410.93 0.61% 1,482.32 0.69% 816.55 0.47%
管理费用 21,095.53 9.16% 20,942.86 9.81% 14,179.08 8.13%
研发费用 13,444.40 5.84% 17,355.96 8.13% 17,246.87 9.89%
财务费用 16,609.53 7.21% 10,891.54 5.10% 4,081.10 2.34%
期间费用合计 52,560.38 22.82% 50,672.68 23.74% 36,323.60 20.82%
营业收入 230,330.80 100.00% 213,475.10 100.00% 174,454.0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规模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82%、23.74%、22.82%,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整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各项期间费用波动原因及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一)销售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及附加 492.99 34.94% 529.70 35.73% 477.38 58.46%
折旧及摊销 6.43 0.46% 6.33 0.43% 6.31 0.77%
业务招待费 88.50 6.27% 96.63 6.52% 107.32 13.14%
差旅费 51.56 3.65% 43.89 2.96% 21.79 2.67%
产品质量费用 600.12 42.53% 589.01 39.74% - 0.00%
其他 171.33 12.14% 216.76 14.62% 203.75 24.95%
合计 1,410.93 100.00% 1,482.32 100.00% 816.55 100.00%
注:2024 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
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追溯调整 2023 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人员数量 18.92 19.42 18.58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26.06 27.28 25.69
注:人员数量系月度加权平均人数。
公司销售费用由工资及附加、产品质量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折旧及摊销及
其他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816.55 万元、1,482.32 万元、1,410.93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 0.47%、0.69%、0.61%,总体呈先升后降趋势,具体情况
说明如下:
致销售费用涨幅超过了营业收入涨幅。其中:1、薪酬方面,当期销售人员数量稍有增
加,同时当期销售收入涨幅较大,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水平上升,导致销售费用中工资及
附加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产品质量费用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叠
加公司正处于发展战略转型关键期,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增速较快,特定项目因
客户端自身产品后续组装调试过程中产生适配等售后问题,部分项目新开发的模具因客
户端业务变化而产生报废损失,以及部分客户端产生较多分选费用等,导致当期新增较
大金额的产品质量费用;3、其他销售费用方面,折旧及摊销费用及其他项目总体相对
稳定,差旅费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张逐步上涨。该等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当期销售费用金额
上涨速度超过了当期营业收入增速,销售费用率上升。
降,其中薪酬方面,公司当期销售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水平有所减少,销售费用中工资
及附加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同时公司持续落实费用管控举措,业务招待费进一步下降,
叠加产品质量费用、折旧及摊销、差旅费等费用金额变动不大,导致当期销售费用金额
总体下降;另一方面,当期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导致销售费用率进一步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总体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2023 年,随着业
务规模快速扩张及业务转型,销售费用涨幅超过了营业收入增速,销售费用率上升;2024
年,随着公司费用管控举措的持续落实,销售费用率有所回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具有合理性。
(二)管理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及附加 8,512.31 40.35% 8,166.15 38.99% 6,781.66 47.83%
折旧及摊销 4,594.70 21.78% 2,653.52 12.67% 2,135.58 15.06%
物料消耗 2,045.19 9.69% 2,171.35 10.37% 676.91 4.77%
房产费用 975.96 4.63% 1,083.92 5.18% 637.38 4.50%
房屋租金 781.95 3.71% 1,046.18 5.00% 785.40 5.54%
股权激励费用 - - 926.97 4.43% 270.43 1.91%
中介咨询费 523.34 2.48% 709.73 3.39% 522.06 3.68%
水电费用 739.20 3.50% 517.22 2.47% 246.21 1.74%
差旅费 180.63 0.86% 321.01 1.53% 127.34 0.90%
危废处置费用 126.79 0.60% 317.50 1.52% 271.43 1.91%
办公费 63.91 0.30% 226.16 1.08% 157.32 1.11%
其他 2,551.55 12.10% 2,803.15 13.37% 1,567.36 11.05%
合计 21,095.53 100.00% 20,942.86 100.00% 14,179.08 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人员数量 352.33 405.83 260.33
人均薪酬 24.16 20.12 26.05
注:人员口径系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员数量,包括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数量系月度加权平均
人数。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及附加、折旧及摊销、物料消耗、房产费用、房屋租金及
其他等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4,179.08 万元、20,942.86 万元、
先上升再下降趋势。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其中:1、薪酬方面,随着生产基地投产、经营规模扩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
及管理水平,公司管理人员增加,同时随着管理人员结构变动,基层管理人员占比上升,
人均薪酬水平下降,综合作用导致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上涨;2、折旧及摊销方面,随公
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生产基地配套的管理用资产增加,引致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3、
物料消耗方面,2023 年部分生产基地投产前产生的物料消耗较高,以及产线布局整合
过程导致物料消耗增加;4、其他管理费用项目中,2023 年公司关闭大连工厂产生的提
前退租违约金等,以及当期增租两处场地,导致房产费用、房屋租金增加较多,同时当
期终止股权激励,计提较多股权激励费用。该等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当期管理费用金额上
涨速度超过了当期营业收入增速,管理费用率上升。
为尽快改善经营业绩,公司持续加强费用管控举措,加强内部管理,2024 年除薪酬总
额、折旧及摊销有所上涨外,物料消耗、房产费用、房屋租金、质量费用、中介咨询费、
差旅费、办公费等管理费用项目得到有效控制。薪酬方面,2024 年公司优化管理人员
结构,人均薪酬上涨,综合作用导致薪酬总额略有上涨;折旧及摊销方面,随部分新建
生产基地配套的管理用资产转固,折旧及摊销金额增加较多。前述管理费用项目综合作
用,导致公司 2024 年度管理费用略有增加,但增速低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速,管理费用
率有所回落。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总体呈先升后降趋势,2023 年,随着业务规模
快速扩张,管理费用涨幅超过了营业收入增速,管理费用率上升;2024 年,随着公司
费用管控举措的持续落实,管理费用率有所回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研发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及附加 7,320.73 54.45% 8,838.47 50.92% 7,917.69 45.91%
开发材料 4,501.42 33.48% 6,017.16 34.67% 6,468.94 37.51%
试模、打样、样品加
工费
其他费用 446.49 3.32% 1,025.36 5.91% 944.45 5.48%
合计 13,444.40 100.00% 17,355.96 100.00% 17,246.87 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人员数量 322.67 379.50 388.00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 22.69 23.29 20.41
注:人员数量系月度加权平均人数。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开发材料费及试模、打样、样品加工费等,
其中研发人员薪酬、开发材料费各期占比平均超过 8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
为 17,246.87 万元、17,355.96 万元、13,444.4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9%、
近年来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稳步推进公司业务结构转
型,为提升产品技术工艺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保持对研发部门的支持力度
和投入,重点投向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技术领域。随着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方向
的经验与技术积累,公司通过集约化管控举措,实现研发费用的有效节约。
其中,薪酬方面,2023 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变动较小,人均薪酬水平提升,综
合作用导致研发人员薪酬总额有所上涨,2024 年公司对研发人员结构进行优化,聚焦
重点研发方向,研发人员数量减少,薪酬总额下降;其他研发费用方面,随着集约化管
控举措的逐步实施,开发材料费等得到有效节约。2023 年研发费用增速不及营业收入
增速,研发费用率下降,2024 年度研发费用金额减少,研发费用率进一步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下降,主要系随着经验与技术积累,公司研发人
员结构优化,研发费用管控逐步加强所致,符合公司技术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财务费用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支出 16,806.07 12,458.95 5,908.01
减﹕利息收入 487.05 557.18 301.42
汇兑差额 216.78 -1,011.51 -1,560.28
其他 73.73 1.27 34.78
合计 16,609.53 10,891.54 4,081.10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系利息支出,包括短期借款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及供应
链融资利息支出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4,081.10 万元、10,891.54 万元、
升,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于 2021 年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存续期间财务
费用较高,同时报告期内,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融资规模上升,
引致财务费用增加较多。财务费用率变动趋势符合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销售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率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率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率
广东鸿图 20,385.74 2.53 23,141.19 3.04 22,790.69 3.42
双林股份 3,279.19 0.67 9,181.65 2.22 4,830.36 1.15
爱柯迪 5,262.18 0.78 8,591.81 1.44 6,360.57 1.49
文灿股份 3,244.12 0.52 6,950.85 1.36 7,480.45 1.43
嵘泰股份 3,002.18 1.28 3,407.99 1.69 2,697.24 1.75
旭升集团 1,976.51 0.45 3,072.69 0.64 2,483.51 0.56
美利信 2,636.14 0.72 3,142.93 0.99 2,819.67 0.89
平均值 5,683.72 0.99 8,212.73 1.62 7,066.07 1.53
泉峰汽车 1,410.93 0.61 3,547.91 1.66 816.55 0.47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2024 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及销售费用率仍采用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47%、1.66%(追溯调整前)、0.61%,
良好的产品质量,与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销售效率较高,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2023 年,随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的快
速增长,与之相关的销售开支大幅增加,引致销售费用率上升,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管理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率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率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率
广东鸿图 31,909.44 3.96 31,671.79 4.16 26,762.82 4.01
双林股份 29,550.11 6.02 27,671.21 6.69 26,460.91 6.32
爱柯迪 36,520.77 5.41 32,175.81 5.40 25,088.26 5.88
文灿股份 28,470.51 4.56 30,928.83 6.06 28,082.16 5.37
嵘泰股份 19,875.92 8.45 16,087.43 7.96 12,732.38 8.24
旭升集团 16,932.97 3.84 13,196.21 2.73 8,934.10 2.01
美利信 21,350.51 5.84 14,616.95 4.58 10,523.17 3.32
平均值 26,372.89 5.44 23,764.03 5.37 19,797.69 5.02
泉峰汽车 21,095.53 9.16 20,942.86 9.81 14,179.08 8.1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13%、9.81%、9.16%,管理费用
率整体高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随着公司工厂投产、经营战略转型向新能源领域,公司
的经营规模扩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及管理水平,公司保持较高管理费用投入
所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研发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率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率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率
广东鸿图 30,660.33 3.81 35,175.97 4.62 30,265.63 4.54
双林股份 16,852.78 3.43 17,504.51 4.23 18,528.34 4.43
爱柯迪 34,822.77 5.16 28,048.90 4.71 20,520.18 4.81
文灿股份 14,285.80 2.29 14,523.82 2.85 15,955.85 3.05
嵘泰股份 10,313.54 4.39 9,491.47 4.70 6,853.07 4.43
旭升集团 19,146.94 4.34 19,363.20 4.01 17,307.76 3.89
美利信 18,374.10 5.02 14,785.47 4.64 13,450.66 4.24
平均值 20,636.61 4.06 19,841.91 4.25 17,554.50 4.20
泉峰汽车 13,444.40 5.84 17,355.96 8.13 17,246.87 9.89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89%、8.13%、5.84%,整体高于
行业平均值,主要系随着经营战略转型向新能源领域,公司愈发关注电动化的潮流,注
重技术研究尤其聚焦大型压铸技术领域的研发,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
术的开发和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使得公司研发费用率相对较高,具有合理性。
(四)财务费用率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财务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率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率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率
广东鸿图 -1,599.24 -0.20% 3,122.92 0.41% 1,816.29 0.27%
双林股份 2,004.51 0.41% 3,737.19 0.90% 4,106.35 0.98%
爱柯迪 2,861.70 0.42% -5,771.44 -0.97% -8,680.75 -2.04%
文灿股份 10,078.28 1.61% 8,753.13 1.47% 7,011.57 1.64%
嵘泰股份 3,917.10 1.67% -677.62 -0.34% -743.31 -0.48%
旭升集团 5,616.62 1.27% -2,578.80 -0.53% -1,311.13 -0.29%
美利信 3,124.40 0.85% 2,087.15 0.65% 3,161.29 1.00%
平均值 3,714.77 0.86% 1,238.93 0.23% 765.76 0.15%
泉峰汽车 16,609.53 7.21% 10,891.54 5.10% 4,081.10 2.34%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4%、5.10%、7.21%,整体高于
行业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存续期间财务
费用较高,同时近年来公司产能规模扩张较快,叠加经营业绩亏损,为满足项目建设及
日常经营所需,公司融资规模上升,财务费用率相对较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
理性。
三、是否与经营规模和收入变化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74,454.07 万元、213,475.10 万元、230,330.80 万
元,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82%、23.74%、22.82%,
期间费用率整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与收入变动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增速,导致相关费用率上升;2024 年,随费用管控举措的持续实施,相关费用率有所
回落。此外,报告期内,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所需,公司融资规模增长较快,
财务费用率逐步攀升。
研发费用方面,近年来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稳步推进
公司业务结构转型,保持对研发部门的支持力度和投入,但研发效益显现通常有所滞后,
导致营业收入增长相对于研发投入存在一定滞后性。2023 年以来,公司优化研发人员
结构,且随着经验与技术的持续积累叠加费用集约化管控举措,研发费用金额下降,但
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导致研发费用率下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收入持续增长,期间费用率呈现先上升
后下降趋势,期间费用率变化与经营规模和收入变动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的原因,重新计算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并分析是否与经营规模和收入变化匹配;
各类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变动的合理性;
成本中心归集是否准确,对折旧及摊销类费用与各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对,复核勾稽关
系是否正确;
费用的勾稽关系,确认利息支出的完整性、准确性;
况,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变动的合理性;
后记录的期间费用,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样本检查合同、费用审批单、发票等支持性文
件,评价相关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年随着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及业务转型,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涨幅超过了营业收入增速,
相关费用率上升;2024 年,随着公司降本增效举措的持续落实,销售及管理相关费用
率有所回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与技术逐步积累,公司研发人员结构优化,研发费用管控逐步加强所致,具有合理性;
金需求,公司融资规模快速增加,财务费用率持续上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
性;
业务结构、业务规模、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下降趋势,期间费用率变化与经营规模和收入变动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
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等。
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
资协议等。
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
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
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
贷款等业务。
(2)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
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投资金融业务、与
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衍生金融负债共计人民币 98.71 万元,为公司购
买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申请 2025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4 亿元,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而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配合
公司主营业务对冲风险,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属于购买收益率波动较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
二、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
计项目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 1,133.73 万元,主要由保证
金、员工备用金、代垫关税及垫付员工代扣代缴社保等构成,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736.02 万元,主要
为待认证进项税额、待摊费用、预缴税费等,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548.80 万元,主
要为预付设备款,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存在衍生金融负债共计人民币 98.71 万元。期末衍生
金融负债为公司购买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司通过购买远期外汇合约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
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而是属
于配合公司主营业务对冲风险,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合计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 225.15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部分为人民币 15.19 万元,长期应收款部分为人
民币 209.96 万元,主要为公司将零星闲置设备出租产生的长期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综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述科目余额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存在可
能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根据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认定
的要求进行逐条核查;
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和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科目的科目余额表和明细账,了解其核算内容和性质,访谈
发行人财务人员,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
类金融业务;
了解发行人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实际交易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
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
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期后回款、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及合理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
(一)信用政策
发行人处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客户主要为规模较大的整车厂及配套汽车一级零部件
供应商,资信良好,回款风险较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般集中在 60-120 天,报告
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保持一贯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根据客户过去的付款记录、资金实力及信誉状况等因素,给予客户延迟付款的信
广东鸿图
用期,国内客户信用期一般是 30-90 天,国外客户信用期一般是 120-150 天
双林股份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以 3 个月以内为主
根据客户实际资信状况及结算方式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对主要客户的信用周期
爱柯迪
集中在 2 个月至 4 个月之间
文灿股份 信用期一般在 30-120 天之间
针对客户的企业性质、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品竞争力及与公司合作情况等综
嵘泰股份 合因素经严格评审后制定相关赊销金额和期限等具体信用政策,信用期一般集中
在 2-4 个月
旭升集团 一般给予客户 2-3 个月不等的信用期
美利信 主要客户信用期主要为 90-120 天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其不同的客户情况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
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和按照单项计提。对于因销售
商品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发行人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发行人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
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
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根据发行人的历史经验,发行人对应收账款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在组合基础上确定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发行人按照债务人的内部信用风
险评级、逾期状况等依据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两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分
别确定信用损失。对于按照单项计提,发行人对于应收账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
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
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
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
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选
广东鸿图
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
双林股份 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
组合为基础评估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开票日期确定
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
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
爱柯迪
若干组合进行评估,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
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
嵘泰股份 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
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
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
文灿股份
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
具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
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
旭升集团 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根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
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
美利信 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
不同组合。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二、单项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种类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净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44.05 0.37% 344.05 11.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3,071.02 99.63% 2,708.10 88.73% 90,362.92
合计 93,415.07 100.00% 3,052.15 100.00% 90,362.92
种类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净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7.52 0.12% 97.52 4.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2,889.01 99.88% 2,105.63 95.57% 80,783.39
合计 82,986.53 100.00% 2,203.14 100.00% 80,783.39
种类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占比 净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0.82 0.16% 110.82 4.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7,572.97 99.84% 2,646.62 95.98% 64,926.34
合计 67,683.79 100.00% 2,757.44 100.00% 64,926.3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客户实
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应收账款均按单项和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坏账)准备。报告
期内,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分别为 110.82 万元、97.52 万元和 344.05 万元,金额较小,
占比较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公司应收账款质量整体良好,单项计提对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和坏账准备余额不具有重大影响。
三、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合计 93,415.07 100.00% 82,986.53 100.00% 67,683.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占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比例分别为 93.99%、98.07%、96.2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回收情况良好,
发生呆账、坏账的风险较小。
四、期后回款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间 期后回款比例
(不含单项计提) (不含单项计提)
注: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和回款金额系不含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报告期内公司单项计提
的应收账款已全部 100%计提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
别为 99.77%、96.71%和 93.59%,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五、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广东鸿图 3.14 3.84 4.35
双林股份 3.70 3.55 4.24
爱柯迪 3.51 3.77 3.97
文灿股份 5.45 4.29 4.52
嵘泰股份 2.88 3.28 3.52
旭升集团 3.52 3.76 3.98
美利信 3.63 3.50 3.60
公司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3.69 3.71 4.03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数 3.52 3.76 3.98
泉峰汽车 2.69 2.93 3.2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系依据公开披露资料整理。
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客户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20 次/年、2.93
次/年及 2.69 次/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趋势相符,略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近年来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客户结构中新
能源整车厂、零部件厂商增多,其中部分整车厂收入规模较大但账期相对较长,导致应
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
六、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鸿图 1.59% 2.21% 3.29%
双林股份 3.26% 3.82% 3.89%
爱柯迪 5.04% 5.05% 5.04%
文灿股份 2.99% 3.04% 2.68%
嵘泰股份 5.71% 6.04% 6.39%
旭升集团 5.18% 5.13% 5.07%
美利信 1.28% 1.14% 1.45%
平均值 3.58% 3.78% 3.97%
泉峰汽车 3.27% 2.65% 4.0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系依据公开披露资料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07%、2.65%、3.27%,2022
年及 2024 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当,2023 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长账龄应收款回款增加,整体账龄
结构进一步优化,计提比例相应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七、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前文所述,发行人主要客户实力较强、信用度较高,公司信用政策与坏账准备计
提政策符合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金额较小,占比较低,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 1 年以
内,账龄分布合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符合公司
实际业务发展情况,部分期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对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849.01 554.30 -943.42
列)
利润总额 -56,999.40 -60,073.54 -18,511.71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占利润总额比例 1.49% -0.92% 5.10%
净利润 -51,674.51 -56,452.59 -15,434.52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占净利润比例 1.64% -0.98% 6.1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10%、-0.92%
和 1.49%,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6.11%、-0.98%和 1.64%,总体影响可控。
八、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用政策等情况,并与同行业对比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并与同行业对比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情况,了解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的理由,评价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款账龄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账龄分布是否合理;
备计提的充分性;
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及背景,并与同行业对比,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合理性;
对比分析,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以及对发行人经营业
绩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之间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股价变动情况以及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等,说明后续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公司股价变动情况
以及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等,说明后续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发行人控股股东泉峰精密财务状况正常,清偿能力良好,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泉峰精密未经审计的总资产规模为 7,028.62 万美元,净资产规模为 4,028.47 万美元,资
产规模较大。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龙泉的资信情况良好。潘龙泉除控制发行人外,还控制港股上
市公司泉峰控股(02285.HK)50.92%的股份。根据泉峰控股 2024 年度业绩公告,泉峰
控股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17.74 亿美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2 亿美元,截
至 2024 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19.92 亿美元,净资产为 10.37 亿美元,财务状况良好,具有
较强资金偿还能力。
因此,控股股东泉峰精密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信情况良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泉峰控股(02285.HK)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资金偿还能力。
(二)公司股价变动情况以及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实控人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两个
主体分别持有发行人 72,000,000 股和 64,671,068 股,合计对外质押 3,949.5285 万股,占
公司股份的 14.50%。
发行人股权质押具体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直接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比例
泉峰精密 72,000,000 26.44% 26,795,285 37.22% 9.84%
泉峰中国投资 64,671,068 23.75% 12,700,000 19.64% 4.66%
合计 136,671,068 50.18% 39,495,285 28.90% 14.50%
注 1:持股比例计算之基础为发行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注 2:泉峰精密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解除 20,000,000 股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质押的发
行人股份;2025 年 4 月 9 日,泉峰精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质押
押的用途均是为泉峰汽车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注 3:泉峰中国投资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解除 12,700,000 股质押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回复出具日,
泉峰中国投资已无质押的发行人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3 年 11 月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发行人上述质押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
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质
押风险可控。
根据泉峰精密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与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泉峰中国
投资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泉峰精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的质押合同,
上述合同均未约定预警线、平仓线相关条款;同时,根据与上述银行相关人员进行的访
谈确认,上述质押不存在预警线及平仓线安排,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
的情形。
股价变动情况方面,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盘,发行人股票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收
盘价为 8.39 元/股;发行人历史上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最低收盘价(前复权)为 6.22 元/
股。鉴于发行人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曾经长期低于发行人股票目前价格,且考虑
到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2 年起至今始终存在对发行人的股权质押安排,
作为股票质权人的银行在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历史低点及股票交易价格明显低于目前价
格时,亦未触发平仓、平仓预警或者补充质押意图,因此判断当前平仓或者补充质押风
险较低,质押风险总体可控。
综上所述,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质押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预警线、平仓线的相
关安排,质押股票被平仓或其他实现质权情形相关的风险可控。
(三)后续不存在较大平仓风险
鉴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良好,且上述泉峰精密和
泉峰中国投资对发行人股票的质押未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也不存在其他约定实现质权
的情形。因此,按照质押相关的协议约定,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质押股票被
强制平仓的情形,平仓风险总体可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的年度报告等资料,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网络检索,了解其财务状况、清偿能
力等情况;
告,公告明确“质押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
情形,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质押风险可控”;
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确认不存在平仓线、预警线条款,确认不存在其他约定实现质权
条款;
质押登记证明或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确认不存在平仓线、预警线相关约定;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龙泉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
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中部分股份存在被质押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
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良好,且上述质押未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
或导致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平仓风险总体可控。
支付税款等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
形,该事项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支付代垫水费、收取代垫能源费并代关联方支付税款等关
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代垫水费、收取代垫能源费事项
发行人与泉峰科技之间的水电等费用代收代缴系因双方在供水及供电等市政部门
共用一个户名所致。发行人与泉峰科技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 号的
园区中各自独立拥有厂房,但由于当地政府历史规划等原因,园区规划只有一个水电气
设施的接入点,目前在相应市政部门只能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且相应费用仅
能由户主通过该划款账户缴纳,从而导致发行人与泉峰科技之间存在代垫情况。报告期
内,发行人、泉峰科技的各项水费、能源费均独立计量、独立核算。双方独立管理和使
用各自的水电表等,金额以供水和供电等部门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二)代关联方支付税款事项
发行人为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代扣代缴股利分配所得税费用事项,系由于因控股股东
泉峰精密为境外非居民企业法人实体,发行人有为其代扣代缴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的义
务。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发行人必须在权益分派完成后 7 天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2022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代泉峰精密缴纳的分红利得之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53.28 万元,
泉峰精密已提前将对应税款全额汇款至发行人账户,由发行人进行代扣代缴。
综上,发行人与泉峰科技在市政部门共用户名导致的代垫情况系由于当地政府历史
规划等客观原因所致,发行人为控股股东泉峰精密代扣代缴股利分配所得税费用系由于
法律规定及税务机关要求所致,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资金占
用情形,该事项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在每年度末就下一年度的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等进行预计,并
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等针对关联方及关联
交易的认定和披露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定和披露。发行
人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的关联交易均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报
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就报告期内公司与泉峰科技之间的支付代垫水费、收取代垫能源费等安排,双方已
签署书面协议,泉峰科技均已经支付预付款至公司指定账户,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此外,公司已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并实际贯彻执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发行人 2024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上述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资金占用
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缴协议及预付款记录;
易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制度规定进行完整披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支付代垫水费、收取代垫能源费并代关联方支付税款等关
联交易事项具有合理性,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不
会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总体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
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的,以楷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构对
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
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
整、准确。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潘龙泉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
丁 艳 魏德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反馈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
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反馈回复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 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