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
次临时监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
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
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经达成,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00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062,560 股,约占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即 185,596,630
股)的 1.11%。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监事刘元军先
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