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9日,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
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
于“晶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79元/股)的130%(含130%),预计触发“晶
瑞转债”的下述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若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
定是否赎回“晶瑞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68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号”文同意,公司18,500万元可
转债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
“123031”。“晶瑞转债”转股期限自2020年3月5日至2025年8月28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自2020年3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晶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8.38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已向交
易对象发行合计20,562,02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发行已经完成并于
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
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亿元。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10,779,734股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0年6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可
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4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
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97)。
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0元/股调整为18.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发布的《苏
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分派方案:以截止2020年10月16日公司总股本188,73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9666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3元/股调整为
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
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8.43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
变。
以截止2021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88,700,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37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43
元/股调整为10.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0.13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
变。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10.66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
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归属期第一批次21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
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0.66元/股。
案:以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684,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825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元/股调整为6.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
“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归属期第二批次1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
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25元/股。
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20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
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25元/股。
案:以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585,821,957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1,887,375
股后的股本583,934,5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证券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变原则,公司实际以0.0498389元/股计算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以0.6977447计算送
股或转增股本率。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25元/股调整
为3.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3年7月3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
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归属期第二批次共计2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
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3.65元/
股。
个归属期共计22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
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3.65元/股。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61,643,835股股
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可转债相关规
定,
“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65元/股调整为3.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8)。
案:以截止2024年6月7日公司总股本1,059,537,737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1,887,375
股后的股本1,057,650,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
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证券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87,375股不享
有本次权益分派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实
际以0.0279501元/股计算每股派送现金红利。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3.86元/股调整为3.8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1日起
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1)。
案:以截止2025年5月22日公司总股本1,059,571,989股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
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87,375股不享有本次权益分派
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实际以0.0449198元/
股计算每股派送现金红利。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3
元/股调整为3.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
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
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债: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四、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赎回
条件触发日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
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
或者不赎回的公告。
自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
于“晶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79元/股)的130%(含130%),预计触发“晶
瑞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
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晶瑞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晶瑞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晶瑞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