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9 17: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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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 4040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绿色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浙江新能现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注册发行债券合计不超过 120 亿
元,其中 2025 年发行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发行的必要性
  在国家“双碳”大目标下,为解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优化融资结构,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双轮驱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
展。
  二、发债注册要素及 2025 年发行计划
  (一)发债注册要素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包括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
资金、股权投资在内的多种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交
所分别注册发行债券,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注册要素说明
如下:
  (1)注册发行主体: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根据品种分别注册;
  (3)注册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20 亿元,
中期票据不超过 40 亿元;
  (4)注册期限: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5)后续发行安排:在注册有效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
年度预算内选择合适的期限及金额发行;
  (6)后续发行利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性资金需求等;
  (1)注册发行主体: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品种: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品种分别注册;
  (3)注册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其中一般公司债券不超过 40 亿元,
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
  (4)注册期限: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5)后续发行安排:在注册有效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
年度预算内选择合适的期限及金额发行;
  (6)后续发行利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可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
改造、子公司增资、支持公司股权并购和补充流动性资金需求等;
  (二)2025 年债券发行计划
  根据公司 2025 年资金需求,计划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主要
用于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偿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需求,具体发行
金额、发行品种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
准。
  三、请批事项
  综上,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请审议批准如下事项:
  (一)同意浙江新能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交所申报债券注册发行
工作。
  (二)同意浙江新能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交所申报注册发行债券
规模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其中: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交所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包括一般公司债券不超过 40 亿元,可
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注册有效期内每期发行金额和发行品种视公
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安排。
  (三)同意浙江新能 2025 年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债券,具体发行金额
和发行品种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准。
  (四)为提高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
层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注册品种、注册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条件、监管机构要求及公
司相关规定,全权办理在注册有效期内具体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每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实际发行金额(单期发行不超过注册
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间、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登记
托管及信息披露等。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
册额度使用完毕或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以较早者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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