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宏力达 股票代码:68833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章辉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介绍会议规则及会议须知;
四、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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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七、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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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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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
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
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主题
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次
数不超过 2 次。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与本次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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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宏力达 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宏力达 202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宏力达 202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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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宏力达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
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4
年工作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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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4 年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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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总结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每位独立董事分别作出《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涛)》《宏
力达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东华)》
《宏力达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魏云珠)》。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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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11,673,945.04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 138,698,0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47,157,348.56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 21.17%。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
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2024 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19,783,020.43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
的比例为 30.0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金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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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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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
总结 2024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下,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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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
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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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结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
再适用。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和监事仍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
范运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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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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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以及《宏力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
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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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以及《宏力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
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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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现金分红
和股份回购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2025 年 6 月)、
度》 (202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
(2025 年 6 月)、
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宏力达
(2025 年 6 月)、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宏力达信息
(2025 年 6 月)以及《宏力达关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部分规范 运作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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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章辉先生、江咏先生、冷春田先生、唐捷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章辉先生、冷春田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授予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70,000 股。上述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下共有 4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下列子议案逐项审议
并表决: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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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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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文东华先生、魏云珠女士、
蔡明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
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
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上述三位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下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下列子议案逐项审议
并表决:
本议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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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
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和目标,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一、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2,273.55 万元,同比增长 14.46%。2024 年公司毛利
率略有增长,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本年度收到的销售回
款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款增加所致。
二、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及决议情况
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
议各项议案,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
第十四次会议 27 日 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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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告的议案》;
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告的议案》;
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24 日 的议案》;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细则>的议案》 ;
的议案》;
案》;
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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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议案》;
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
第十六次会议 16 日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第十七次会议 26 日
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27 日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共同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26 日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案》;
第二十次会议 29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等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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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要的议案》;
议案》;
议案》;
的议案》;
议案》;
东大会 月 31 日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案》;
案》;
案》;
的议案》;
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共计 22 项议案;审计
委员会还会同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 2023 年度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了
充分沟通,检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专项基金的议案》2 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投资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对报告期
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慎监督。报
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专项基
金与关联方共同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公司内控建设、利润分配、财务管
理、董事及高管薪酬、回购股份、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建议,并发表了相
关意见,有效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有效。
(五)董事会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2024 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
公告 44 份,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道主动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按规范执行公司调研、电话咨询等各
类事务,能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七)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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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强化公司内控及合规管理。报告期内,董事会及时跟进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新修订实施的《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完善公司制度建
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勤勉尽职,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建设,切实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推进完成公司经营治理目标,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
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
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为管理层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
制,促进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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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
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情况如下:
决议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情况
通过
议案》;
案》;
案》;
通过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备的议案》。
通过
通过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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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议案》;
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议案》;
通过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能够依法
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监事
会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
了审核,并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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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各方平等协商
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
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
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
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未有违反相关规定
的重大事项发生。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
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
核查,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监
事会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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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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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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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一、总体状况
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73.5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4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153.3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20,338.17 万元,较 2023 年末减少
增加 56.26%。
公司近 3 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06 1.3908 15.08 2.27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06 1.3908 15.08 2.27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2 5.44 增加0.58个百分点 9.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1 4.60 增加0.71个百分点 5.06
二、资产、负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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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20,338.17 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负债总
额 42,818.77 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等。截至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 40,535,636.60 27,088,257.54 49.64 系以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156,412,037.81 118,422,196.50 32.08 系以应收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19,697,694.46 4,832,981.42 307.57 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275,995.47 2,287,092.93 43.24 系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系公司加强库存管理,加快
存货 143,612,768.06 371,484,736.40 -61.34 销售结转,同时以组件方式
销售,存货周转加快所致
系 2024 年购买的大额存单
其他流动资产 58,266,756.96 5,350,894.11 988.92
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系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固定资产 323,757,621.72 135,087,150.47 139.67 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转固所
致
系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在建工程 31,060,335.81 182,331,663.91 -82.96 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转固以
及转至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系分、子公司续签及新签租
使用权资产 5,054,659.93 3,303,079.20 53.03
赁合同所致
系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发生的
长期待摊费用 12,542,413.57 775,786.11 1,516.74
装饰装修等费用由在建工程
转入所致
系公司利用应付票据结算减
应付票据 42,074,555.16 73,450,913.49 -42.72
少所致
系报告期末应付供应商货款
应付账款 104,229,620.38 153,897,925.12 -32.27
余额减少所致
系待缴增值税、所得税减少
应交税费 29,827,503.54 58,794,570.41 -49.27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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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背书或贴现尚未终止确认
其他流动负债 10,297,510.18 15,539,860.34 -33.73
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 30,840,211.11 -100.00 系归还借款所致
系分、子公司续签及新签租
租赁负债 4,686,359.43 2,870,222.67 63.28
赁合同所致
递延收益 785,000.00 1,785,000.00 -56.02 系递延摊销增加所致
系本期加速折旧资产增加所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40,673.26 1,606,476.34 114.18
致
库存股 30,013,479.22 10,227,919.38 193.45 系完成股份回购所致
三、经营业绩分析
入 97,870.97 万元,较 2023 年下降 0.68%。从收入的构成来看,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额占 97.10%。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元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毛利率 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减(%) 减(%) (%) (%)
配电网智 增加 0.87 个
能设备 百分点
配电网信 减少 3.70 个
息化服务 百分点
增加 2.87 个
其他 33,456.35 -99.60 29,053.06 -99.61 13.16
百分点
增加 1.11 个
合计 972,801,631.87 -0.73 527,194,891.97 -2.73 45.81
百分点
项目名称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56,177,473.49 56,916,222.47 -1.30
管理费用 55,210,028.85 57,427,683.65 -3.86
财务费用 -6,872,776.37 -8,714,041.95 不适用
研发费用 51,935,112.60 45,359,857.41 14.50
信用减值损失 67,279,455.60 85,891,485.40 -21.67
资产减值损失 25,422,783.14 38,212,953.99 -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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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
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2024 年度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本年
度收到的销售回款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四、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462,718.44 198,686,656.27 56.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638,021.99 -167,198,771.5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90,839.03 -269,680,075.07 不适用
比增加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少较多,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理
财产品到期期限不同、收益率不同所致。
加较多,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股利及借款偿还的支出减少所致。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