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8 21: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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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
可〔2025〕954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为3,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
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0.39倍,低于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38.10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
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8.19倍;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0.19倍,低于
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5.54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滚动市盈率26.8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方式进行。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
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7.73元/股(不含17.73元/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7.7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不含9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79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3,530万股,约占本次
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314,870万股的1.0060%。剔除部分不
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6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6月20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6.42 元/股,本次发行
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
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80.6333万股,约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9.36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1)13.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分类指引》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10 倍。
   (2)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6.61    28.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智洋创新 2025 年一季度亏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博讯未纳入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3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积极探索新一代通信技术、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
电力、通信等下游客户的融合应用,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通过自主研
发已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拥有授权发明专
利 123 项。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技术优势明显,通过多次优化迭代公司核心
技术,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例如产品能耗、图像识别准确率、
数据访问速度等。
  公司先后被有关部门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山东省人工智能领
军企业”、“山东省优秀软件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
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 年 7 月被工信部评选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此外,公司受国家电网邀请,参与起草、修订《Q/GDW12068-2020 输电线
路通道智能监拍装置技术规范》国家电网企业标准;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
院、山东理工大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行业标准《SJ/T11896-
开发布;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紫
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了国家标准《GBT22698-2022 多媒体设备安
全指南》的编制工作。
  公司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
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
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多项产品取得了中国电力
企业联合会、淄博市科技局等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告,验证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竞争
优势。
势产品名单,公司成功入选。2019 年 11 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 2019
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及生产企业名单,公司输电线
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成功入选。2020 年 4 月 13 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公布第二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发行人
“基于人工智能的输电线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的示范应用与产业化”
项目成功入选。2020 年 5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2019 年物联网
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发行人“基于边缘智能
的输变电隐患与缺陷预警泛在电力物联网应用”成功入选。2020 年 5 月 25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2019 年工业互联网 APP 优秀解决方案”,发行人
“泛在电力物联网输电线路综合监测及管控应用解决方案”成功入选。2020 年
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成功入选。
成果被评为 2023 年度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并已入选工信部科技司组织
开展的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2025 年 3 月,公司“基于实时
三维重构与隐患精准检测的智慧运维技术及产业化”入选工信部高新技术司
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
〔2024〕)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
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未来信息”领域专注于“推动下一代移动通信、
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快量子、光子等计算技术创新突破,
加速类脑智能、群体智能、大模型等深度赋能,加速培育智能产业”,“标志性
产品”则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术突破并
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产品。
  由此可见,公司基于自身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已逐步形成了以技术、研发
为核心竞争力的业务模式与生产制造体系,产品具备较强竞争力。
  公司深耕工业物联网制造行业多年,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优良的产品质量
和服务能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与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优质客户不仅保证了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其在使用公司产品的过程中产
生的海量数据,为公司产品后续升级迭代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例如公司输电
线路智能巡检系统长期运行,每天可产生百万数量级的图像数据,公司通过深度
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了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种复杂地形地貌和环
境特征的输电线路通道隐患样本库,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优化迭代检测算法,
保证了具有竞争力的模型适应性和准确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人才梯队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优秀人才,
设立了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一只具备较强研究能
力的研发队伍,主要研发人员具有工业物联网领域研究的丰富经验,研发技术水
平在国内业界具有竞争优势。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团队已达到 22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2.51%,涵盖了软件开发、信息工程、电子通信等多个学科
领域的研发人才。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技术优势,并参与或主导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发行
人产品以及项目成果多次获得行业重要奖项,研发能力获得行业和客户认可;客
户结构良好、客户合作较为稳健且不断走向深入;发行人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
在电力、通信智能运维等领域走在行业前列。发行人具备突出的行业影响力、研
发能力、客户资源、人才资源等竞争优势。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 50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7,058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
对象总数的 97.95%;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6,193,560 万股,占剔除无效
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98.0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
略配售无需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308.53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7,495.71 万元,
书》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64,038.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
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
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
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
本次新股发行。
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74.80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3.2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
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
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
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
股票的限售期为18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购。
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
告》
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的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
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T+2 日)日
公告》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
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
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
上〔2025〕267号),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如发现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
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
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
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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