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8 19: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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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优优
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优优绿能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
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
性存款、协议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
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
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
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优优绿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优优绿能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耀            张腾夫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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